作者:王永菲 冉學東
關于美國萬億基建計劃資金來源的分歧,是影響美國國會達成一致協議的重要阻礙,而關于加大加密貨幣交易征稅用于籌集部分萬億基建計劃卻迅速在兩黨達成一致意見。
7月28日晚間,美國國會經過數周的談判后,參議院關于美國萬億基建計劃的程式性投票結果出爐,67票贊成32票反對,其中投出贊成票的包括17名共和黨人和50名民主黨人,主要由共和黨人控制的參議院通過法案后,再通過主要由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審議,投票結果通過后,才能由拜登簽字最終通過法案,
盡管關于法案的細節大部分已經達成一致,但是還有小部分目前還未完全確定。而其中關于萬億基建法案中建設資金的來源一直是法案討論的重點。對于白宮提議的通過提高稅率覆蓋基建投資,共和黨方面始終持反對意見,
對此,美國參議院兩黨一致通過了一份關于基礎設施的補充提案,提出要通過向加密貨幣交易征稅,籌集280億美元的基建資金,包括券商、交易平臺(包括中心化與去中心化的交易平臺)在內的數字資產交易經紀人必須通過修改后的資訊報告制度向美國國稅局提交稅收申報,主要針對超過1萬美元的交易,截至發文,比特幣報價38806美元,以太坊報價2348美元,依據現價,大約0.3個比特幣與4個以太坊的交易就需要提交稅收申報表進行繳稅,
不少加密行業人士對此表達了不滿,諸如華盛頓行業組織區塊鏈協會負責人Kristin Smith、共和黨參議員Cynthia Lummis、加密稅務公司CoinTracker的稅務策略主管Shehan Chandrasekera等人,
俄明州共和黨參議員 Cynthia Lummis 對此表示:“加密貨幣市場是非常復雜的領域,很容易出現問題,需要成立專門委員會來研究加密貨幣稅收問題,而不是迫切地起草。”
加密稅務公司CoinTracker的稅務策略主管Shehan Chandrasekera甚至指出,新申報要求執行起來相當困難,立法者試圖將傳統股票和證券領域的做法放在加密貨幣領域很難行得通,他強調:“在投資加密貨幣的過程中,大多數人會將資產保存在硬錢包中,這與傳統金融領域完全不同。”
不過,今年5月份美國也提及了類似的關于加密貨幣征稅的提案,美國財政部提交的關于稅收執法建議的報告中就曾提到,對加密資產需采取額外措施,以減少將收入轉移出新資訊報告制度的機會,超過1萬美元的現金交易已經受到報告要求的約束,
在此之前,美國也曾多次提出要對加密貨幣交易進行征稅,2020年11月,美國國稅局(IRS)發布的1040號“美國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草案的指導說明中也曾規定,如果納稅人免費收到任何加密貨幣,包括空投或硬分叉等途徑,則必須在加密相關問題中勾選“是”選項,2014年,美國稅務局IRS就發布了第一版關于加密貨幣納稅的指南,2019年IRS對其進行了適度的修改,根據現有的政策,持有者每次交易加密貨幣都要繳納資本利得稅,
本報記者統計,目前在美國的加密貨幣交易需要交稅的情況,一是通過挖礦獲得的加密貨幣被算作普通收入范圍,需要繳納其他收入稅;另外將加密貨幣兌換為法幣、將加密貨幣兌換成其他加密貨幣、使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以及通過空投或者獎勵免費獲得加密貨幣等行為,美國加密貨幣的持有者必須記錄自己的交易活動和收益/損失,填寫和提交Form8949向國稅局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