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可以稱為企業形式的有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大種類。要理解公司名前面加的“有限”到底是什么意思得先知道何為“無限”。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也好、無限也罷,說到底指的是承擔多少經濟責任。辦企業的目的是為了賺錢,故最終所有的事情都離不開錢,賺了錢沒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但虧了錢如何承擔責任就很有講究了。
無限責任可以理解為欠多少錢就得還多少錢。以合伙企業為例,假設張三和李四成立一家叫做“不三不四”的合伙企業。兩人分別投入20萬元,各自擁有合伙企業50%的股權。
“不三不四”合伙企業做起生意來也是那么的不三不四,幾年下來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還欠了供應商100萬元。生意實在做不下去了,越做越虧,于是張三和李四決定注銷了這家合伙企業。
在注銷“不三不四”合伙企業之前必須把合伙企業的財產分了、債務結算完。清算過程中發現“不三不四”合伙企業所有的資產加一起變賣了也就值30萬元,欠的債務為100萬元,中間還差著70萬元呢。
“無限連帶”責任在這時發揮了作用。即使“不三不四”合伙企業破產清算了,這70萬元債務仍然需要償還,由張三和李四用個人財產償還,這就是“無限”責任。其實,“無限”針對的是合伙企業的股東,企業債務不以企業剩余的資產為限,企業還不出的由股東以個人財產承擔。“連帶”體現在債主既可以找張三要錢,也可以找李四要錢,他倆對外沒有50%比例的說法,只是內部分責時才會要按照比例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了解了何為無限責任后再理解有限責任就很簡單了。
無限責任是指企業就算沒錢還債了,事情也沒完,股東必須掏自己的錢還債。有限責任意味著企業沒錢以后事情就結束了,至于還沒還完的債務隨著企業的破產一同滅失,債權人有苦說不出。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字中都帶著“有限”二字,故兩者均承擔有限責任。比如,張三和李四當時各自出資20萬元開的不是合伙企業而是“不三不四”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條件不變,當公司破產清算時對于100萬元的債務只是以公司剩余財產危險進行償付,也就是還了30萬元后剩下的70萬元可以不用還了,張三和李四用不著拿個人財產來還這70萬元,倒霉的是債權人。
不過,如果公司賬務不清不楚甚至和股東個人賬務混同在一起的話,則“有限”責任被打破,依然承擔無限責任。比如,張三平時的個人消費也用了公司的錢,那么“不三不四”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后,剩下的70萬元債務要由張三個人資產清償。而李四沒有將個人賬目和公司混同,依然不需要承擔。
現在的公司均是認繳制,注冊資本可能很“虛”
什么叫認繳制呢?就是注冊公司時不需要真的把全部的錢一下子打到公司賬戶上去,股東申報多少錢就能在工商那里登記多少錢的注冊資本(特殊行業企業除外)。
比如,“不三不四”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張三認繳了40萬元,李四認繳了60萬元。實際上張三只轉了10萬元、李四只轉了20萬元到公司賬戶上,公司的銀行賬戶上剛開業時一共也就30萬元,但這不妨礙營業執照和工商登記上顯示注冊資本為100萬元。
有的朋友說,那多報一點好,至少門面上看上去公司規模很大。其實注冊資本太高不一定是好事,兩個原因。
一是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一家公司到底有多少能耐。做生意的人都知道現在是認繳制,你報的注冊資本很高反而會讓別人覺得公司老板愛慕虛榮、給人不靠譜的感覺。
二是萬一公司破產清算了,剩下未還完的債務需要股東按照未兌付的認繳注冊資本清償。
什么意思呢,以“不三不四”公司為例,假設公司破產的時候欠了200萬元,公司資產變賣后值80萬元,剩下了120萬元未歸還的債務。公司設立時張三認繳了40萬元,實繳了10萬元,那么不好意思得把沒有實繳的30萬元補上用于承擔債務。李四認繳了60萬元、實繳了20萬元,要補上40萬元用來清償債務。認繳的越多萬一到了公司資不抵債破產時,要用個人資產承擔的債務也就越多。這叫做以認繳金額為限對公司負債承擔有限責任。
以上答復希望對你有用,歡迎關注、點贊 王五說財 您的支持是對原創最好的鼓勵!
聽你這么一解釋我才明白,現在沒有一個叫無限責任公司的。
有限與無限,解釋透徹,多年的疑惑豁然明白,點贊!
就是這樣,說的很清楚。
按這樣說那就是注冊資本越小風險越小,比如說我做億元的生意注冊上個百萬元的公司,萬一做砸了損失也小點是吧?
有限公司就是把集體錢洗到自已口袋破產也沒關系
國有公司,既不寫有限,也不寫無限,,它是你所說四種企業里的獨資企業還是合伙企業?可能是獨資企業吧!
有限責任公司是明著套國家的做本錢有利就分虧了國家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大都和國企央企有關聯
題主對有限責任公司解釋得通俗易懂,使人有醍醐灌頂茅塞頓開之感。必須給你點贊!贊贊贊[贊][贊][贊]
后臺看了有好幾百人分享了,分享的朋友給小編的正文點個贊吧[呲牙][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