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1(時間跨度大約在 1990-2005 年),主要核心是去中心化和社區管理的開放協議,大部分價值都分配給了網路的邊緣,即:用戶和建設者(Builder)。
Web 2(時間跨度大約 2005-2020 年),主要核心是由公司運營的孤立的、集中的服務,大部分價值都分配給了 Google、Apple、Amazon 和 Facebook 這些互聯網寡頭公司。
我們現在正處于 Web 3 時代的開端,Web 3 將 Web 1 的去中心化、社區治理精神與 Web 2 的先進、現代化功能結合在了一起,Web 3 是由建設者(Builder)和用戶“擁有”的互聯網,由 Token 提供激勵(這個定義是由Packy McCormick提出的)。
那么,為什么說 Web 很重要?
首先,讓我們看看集中式平臺的問題,集中式平臺遵循可預測的生命周期,起初,他們竭盡全力招募用戶和第三方補充,如創作者、開發者和企業等,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自己的網路效應。隨著平臺采用 S 曲線,它們對用戶和第三方的影響力穩步增長,當他們到達 S 曲線的頂部時,這些集中式平臺與網路參與者的關系就會從“正和”變為“零和”,如果他們想要繼續增長,就需要從用戶那里提取數據并與(前)合作伙伴競爭,這方面的一些典型例子包括:
1、Microsoft 與 Netscape
2、Google 與 Yelp
3、Facebook 與 Zynga
4、Twitter 與其他社交媒體第三客戶端
5、Epic 與 Apple
對于第三方來說,從合作到競爭的過渡感覺就像是一個“養套殺”的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最好的創業者、開發人員和投資者已經學會了不要建立在集中化平臺之上,因為這樣會扼殺創新。
現在,讓我們再來談談 Web 3,在 Web 3 中,所有權和控制權是分散的,用戶和建設者可以通過擁有 NFT 和 FT 來“擁有”互聯網服務。NFT 賦予了用戶產權,即:“擁有”互聯網的一部分的能力,
NFT 使用戶能夠擁有對象,這些對象可以是藝術、照片、代碼、音樂、文本、游戲對象、憑證、治理權、訪問通行證、以及人們接下來可以想象的任何其他東西。NFT 存在于以太坊等區塊鏈之上,以太坊是一個分散的全球計算機,由網路上的用戶擁有和運營,區塊鏈是任何人都可以訪問但無人能擁有的特殊計算機,
以太坊由 ETH 提供支持,用于激勵作為系統基礎的物理計算機,ETH 也是系統用于交易的原生通證,可以支持 NFT 購買交易,用戶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獲得 NFT 和 FT,可以直接購買,但也有賺取它們的方法,舉個例子,作為建立善意和激勵采用的一種方式,Uniswap 向協議早期用戶空投了 15% 的治理代幣,像這樣的社區“贈款”在 Web 3 中變得越來越普遍,
用戶還可以通過創意和創業活動賺取 Token,比如人們可以通過出售 NFT 賺取價值約 1 億美元的 ETH。Token使網路參與者團結起來朝著共同的目標共同努力——網路的發展和價值的提升,集中化網路的核心問題是:價值由一家公司積累,公司最終與自己的用戶和合作伙伴進行斗爭,而 Web 3 很好滴解決了這個問題。
在 Web 3 之前,用戶和建設者不得不在 Web 1 的有限功能或 Web 2 的企業集中式模型之間做出選擇,Web 3 提供了一種全新方式,結合了以前時代的優勢,現在是這場運動的早期階段,也是參與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