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再看「教父」:黑道和白道》
撰文:高素質藍領
假期連著看完《教父》三部曲,雖然這種經典影片的影評已經多如牛毛,但想從其他角度說下教父,
一
《教父1》主要是講1&2代教父接班,其余兩部的情節卻主要是2代教父Mike逐漸想要洗白家族產業走向主流白道的過程中發生的故事,這不由得使人想起了《水滸》 —— 前半段是講108條好漢梁山聚義,到中后段都是詔安和詔安后為國立功的故事了 —— 而且兩者最終結結局都不算happy,所以問題來了:為什么教父和梁山好漢們不能堅持自己的黑道事業,而是拼命要洗白自己、迎合主流價值認同?也許堅持自我反而結局會好點,
拋開文學作品立意要符合主旋律不談,即使在現實中,黑道人士最終洗白自己也是個主流選擇,而不是個文學臆想。宏觀統計上來看,生活在社會里的人,早晚都會屈服于主流社會性共識之下,去做主流共識認為“正當”的事業,而不會長期堅持成為離經叛道者 —— 這可能是人類社群能穩定下來的生物原因,
這一點頗為微妙。其實很多所謂主流白道的事業中的黑暗面一點不少 —— 金融、政治、法律等事業都是主流認可的,但其中爾虞我詐甚至極端犯罪不亞于黑社會,但憑什么仍被視為是正道,被社會大眾趨之若鶩?社會大眾在區分黑白兩道時,并不是基于其過程中帶有多少罪惡行為,而是出于“事業”與“社會整體發展目標”的一致性,一項事業如果其目標是與社會發展所一致,則被賦予了“正當性”,只不過其過程中的不端行為需要被糾正規制;反之若某項事業無論其過程看似多么循規蹈矩,若是違背社會整體價值目標則仍會被視為黑道。
對大部分已有的行業而言,這種“與社會整體發展目標一致性”的判斷屬于社會共識(即海量個體的判斷的重疊區域),而不是由少部分人的專有判斷,甚至都不是統治階層的判斷(但一定程度上統治階級有影響的能力)。這種社會共識在有立法之前早已形成,國家的立法只是做個事后的正式確認。掌握強權的統治階層如果要違背這種共識來強行立法,則會面臨無法執行落實的窘境,從政治實踐來看,屬于“白道”的行業是可能被“監管”的對象,即承認其正當性的基礎上確立行事規矩;相反屬于“黑道”的行業是被“禁止”的對象,否定其正當性并予以打擊。
當然,各國社會由于各方面歷史地理民情環境不同,其形成的整體共識不完全相同,而即便同一個社會也會隨時間推移而迭代更新其共識結果。在A國的一個“黑道”行業則在B國可能是屬于被允許且監管的對象。比如美國各州最近對毒品已經開始有一定程度的合法化可監管的傾向,這不是立法者的心血來潮,而是有深厚社會基礎的。
至于這種共識是如何形成的,這就是個復雜的社會演化問題。人類社會目前普遍存在的價值判斷體系都是長時間反復篩選驗證的幸存產物,這種演化結果甚至在各個獨立演化的族群中都有共通性 —— 倫理價值體系沒往此特定方向演化的族群會湮滅,剩下的族群會趨同。至于這種演化過程是否基于諸如“自由至上”之類的恒定元規則,則是開放的哲學問題在此不展開討論,
黑手黨們經營的常見產業諸如賭博、色情等,在幾乎任何成熟的族群社會里都是被社會共識所否定的,因此沾染這些行業的組織注定不會被共識認為是白道。這種演化性的結果并非一代人能形成,更不是少數人能決定,所以黑社會頭目再有權有勢也無法改變,
相反,由“固定統治階層”提供普遍且穩固的社會整體秩序,是各族群的共同演化結果,于是成為了社會整體的價值追求目標,相應也成了“白道”的標準。一個暴力起家的團伙,如果能逐漸滿足上述條件,則會成為“白道”代表,反之就是“黑道”。因此這兩者經常出于同一源頭,但發展路徑有所分叉,成為“白道”者必須拋棄一部分短期利益(尤其是放棄被社會價值體系所否定的那些盈利產業),而堅持社會主流認同的長期秩序(這意味著對自身行為的克制),中古時代的統治者和貴族階層在最初都是暴力團伙起家,再演變成白道秩序的代表,取得社會共識意義上的“合法性”。
二
回到《教父》宇宙,柯里昂家族經營的就是典型被視為“黑道”的生意,盡管打著橄欖油貿易這種合法生意的幌子,雖然1代教父守住底線沒從事最惡劣的毒品生意,但他很清楚當前家族生意是有原罪的,從不掩耳盜鈴地認為自己是個清白的圣人,
之所以教父靠這些生意起家是時代環境所導致,三部《教父》的整體時間跨度,如果從1代教父Vito在美國發家時起算(即《教父2》倒敘的情節),是約從20世紀20年代起到90年代,這幾十年里美國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變化,在一戰時期,ZF整體規模較小、對社會治理能力落后,故黑社會有著極大生存空間,它們是維持一種特定公共秩序的ZF外的替代模式。1代教父Vito年輕時生活在當時ZF很少關注的義大利移民社區(處于當時美國社會的邊緣),故應歷史進程再加上個人努力而成功發家。換而言之,Vito起家不僅僅是靠經營那些黑道生意,而且是靠(在ZF缺位情況下)為義大利移民社區提供“秩序”這種公共服務。
但到了《教父1》主線劇情的時代(即二戰后的40年代),社會卻又是另一番景象,全面戰爭的開動使得國家機器愈發強大,相應地巨幅壓縮了黑社會的生存土壤,由于ZF提供的普遍秩序的全面擴張,黑社會建立的局部秩序被逐漸沖垮,故相比20多年前其運作被迫收縮,1代教父因此在安排兒子們接班時已經有所區別性布局。2代教父Mike選擇參軍是走向美國主流社會的陽關大道(劇中多處暗示參軍不僅是Mike的想法,也是Vito的安排),之后原本多半是籍此走向政界,在白道上建立起一個光明正大的“新身份”,然而由于一系列偶爾突發事件導致該計劃夭折,Mike仍被命運拽回家族的黑道之路接班。這也使得《教父2&3》中Mike仍要再花一生精力帶領家族重走原來計劃的那條洗白之路。即使再有錢其身上的Mafia標簽也仍是白道階層所鄙夷的,甚至連自己的老婆都因此選擇拋棄家庭。即便是作為龍興之地地義大利移民社區,在新時代也不再依賴黑社會們建立的秩序,而是也把它們當成“夜壺”,
黑社會這種“富而不貴”的身份危機在現實中極其常見,尤其是在國家能順利治理社會從而消除黑社會土壤的時代環境。蔣介石在落魄時曾加入青幫,但后來在軍政界站穩了就要主動褪去青幫身份;待到蔣成了委座且KMT也成為國家合法政權地代表,則按杜月笙的話來說就是“把青幫當成夜壺、用完就嫌臭“。但畢竟杜在黑道歷史太深無法再洗白,面對白道代表的蔣也終究氣勢上矮了三分,再如何罵蔣忘恩負義也無濟于事,畢竟社會共識是不可逾越的,
當代的例子就是日本黑道幫派,其甚至是完全合法的特殊結社形式,比在大陸crypto交易都合法一萬倍,更何況曾對日本國家有歷史貢獻,時至今日的日本黑幫已極少開展非法業務,且受ZF嚴格管控之下,但仍是主流社會所鄙夷擯棄的對象。新一代年輕人根本不會考慮加入,正兒八經的公司也不愿意與之有生意往來。這種尷尬局面與黑幫合不合法一點關系都沒有,只是非成文的社會普遍的價值共識的運行結果,顯然黑幫是處于價值鄙視鏈的底端或接近底端。
黑幫的行事規矩與主流社會完全不同,成員對組織的依附性和臣服性極強,而不可能像普通勞資雙方那樣建立平等的民商事關系,組織也可以對成員采取超出常識范疇的懲戒措施,這種脫離社會一般規則的關系源于古代日本武士與領主間的終生依附關系。而不臣屬于任何領主的武士則喪失其武士身份,只能變成浪人(ronin),故兩者之間不可能像現代勞資雙方那樣自由建立和解除關系(頂多只承擔經濟性責任)。顯然,其舊有模式已被當今時代拋棄,只能存在于黑道這種特別團體中 —— 事實上其他國家的黑社會組織也與之類似,只是不像日本同僚那樣被合法化而已。
在《教父2》中,開場不久2代教父Mike就遭到了本州參議員毫不留情的當面羞辱,該參議員無論是人品還是行為操守可能都不如一些黑幫,卻可仗著自己白道上的顯赫地位趾高氣揚,直白地鄙夷柯里昂家族的黑幫身份。Mike雖口頭還擊后又設圈套讓參議院認栽,但終究改變不了社會對柯里昂家族的階層地位的“審判”。之后的一系列行為都是尋求洗白,好讓家族成員逃脫這種社會審判,包括出清賭博等黑道產業、與梵蒂岡財團聯營等,
可以看出,盡管Mike有勇有謀可以制服一個參議員,但他對整個社會的共識是無力對抗的,人可以反抗少數統治者的壓迫,即使反抗失敗也會收到社會大眾同情;但如果壓迫你的是社會整體的價值共識,那就是毫無反抗余地,即便是統治者也不敢處于這種境地。統治者的壓迫如同身上的重物,力氣足夠尚能推開;而社會整體共識是一張無形大網,愈反抗只會讓網束縛得更緊。,Mike顯然明白這一道理,從沒想過要對抗社會共識、證明家族產業的正當性,而是選擇主動服從共識,脫離那些罪惡產業,以求在一兩代人后的社會不再把柯里昂家族與黑道聯系起來。
與宋江主動詔安何其相似,都是付出所有身家只為尋求一個主流社會的身份認同,梁山好漢雖然征方臘死傷大半,宋江也最終被朝廷賜毒酒而亡,但不得不說最終宋江靠自愿一死圓滿實現了該目標,并升華了《水滸》 —— 結局中宋徽宗 “敕封宋江為忠烈義濟靈應侯,仍敕賜錢于梁山泊,起蓋廟宇,大建祠堂,妝塑宋江等歿于王事諸多將佐神像”,都可以算作是一個東方版羅密歐朱麗葉式的圓滿正劇結尾。而《教父》里Mike最終失去的是自己女兒,開放式劇情也沒后續交代其家族洗白事業是否成功(Vincent應該算是獨立出去繼續做黑社會),基本可算是悲劇收場。
三
黑社會的組織規則和業務活動,歷史上早已被社會價值體系所否定和批判,是社會整體共識的一部分;然而一些新生事物,其優缺點還沒完全顯現和驗證,就已被針對性地貼上了仿佛是“黑社會”般的標簽,這種無妄之災比柯里昂家族還慘得多。
人類社會在發展演進過程中會不斷產生出一些新生事物,原有社會價值評判體系尚未覆蓋,同時新的價值評判體系也來不及建立,對于這些新生事物的價值評判,不是一帆風順的,而是如同一個軍事陣地般在不同群體之間反復爭奪,尤其是既得利益受損的群體和從新事物受益的群體之間,
老洛克菲勒首次建立石油托拉斯時,一方面帶來了更高效的企業管理體系和更低的產品成本,另一方面也被指責利用強勢地位擠壓上下游,由此時產生的“反壟斷”概念成為經濟法制度研究的一項經久不衰的課題。隨著“謝爾曼法案”的頒布,標準石油公司成為第一個犧牲品,被拆分成多家獨立的石油公司;之后也不斷有微軟等各行業巨頭被反壟斷調查并處罰,時至今日互聯網巨頭更是視各國反壟斷法為懸在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
當社會整體共識尚未對這類新生事物產生判斷時,現代政治就有了引導影響公眾意見的用武之地,強勢ZF能夠極其迅速地對新生事物形成一個專斷意志的判斷,但由于事物的復雜性,通常需要長時間的驗證才能充分衡量各方面的利弊,故短期形成的國家意志判斷可能在多年后被驗證為是錯誤的。此外,新聞媒體也是作出先入為主判斷的急先鋒。由于不受制于立法那樣的繁瑣流程,新聞媒體得出結論甚至更加匆忙草率,尚未看清事物前就匆匆進行輿論審判。甚至而在有些國家,掌握槍桿子的ZF和掌握筆桿子的新聞媒體是一體的。而無論是哪一者,形成負面的價值判斷都遠超過正面的判斷 —— 媒體審判負面事物更容易吸引眼球,而國家對于負面事物則更容易以“保護”為名而擴張權力。
故新興事物,尤其是基于科技發展而產生的新興行業,永遠處于被隨時污名化的風險之中 —— 一方面社會整體尚未沉淀出足夠堅實的價值共識,另一方面國家權力和媒體則摩拳擦掌急著審判它們,很多新興行業可能在剛出生不久,就猶如柯里昂家族那樣被貼上了有罪標簽,從而被迫要自證清白 —— 但柯里昂家族至少心底承認自己的生意上不了臺面,故會主動低頭;而新興行業顯然內心不會有這種負罪感。如果嘗試前人沒做過的新事就被匆忙判定為大逆不道,人類社會只能因循守舊裹足不前,
曾有段子說:傳銷分子如果聽到你在大陸搞***業務,會驚呼“這事違法啊”,固然有點夸張,卻幽默地展現了行業的處境,在其他國家里上屬于方興未艾的事業,在大陸就是被淘汰的產業 —— 尚處于萌芽階段就已然享受了柯里昂家族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