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有意與SEC和解,XRP即將猛虎覺醒?

作者:陳一晚風

出品:鴕鳥區塊鏈

時隔多月,BTC再一次站上了60000美元的高地,并堅挺地在61000美元上方開始安穩扎寨,據歐易OKEx行情顯示,BTC的價格一度達到了62649美元的高位,即將逼近其歷史最高價64846美元,

在BTC的帶領下,一眾數字資產的行情也開始跟隨大勢開始上漲,而這其中一直深陷與SEC訴訟糾紛中的Ripple,也在這新一輪的趨勢中顯示出了更高的看漲趨勢。據歐易OKEx行情顯示,XRP從10月初開始緩慢上漲,目前價格徘徊在1.15美元左右,在昨日BTC突破60000美元的大行情下,XRP 24小時漲幅達2.27%。

事實上,XRP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走出了自己的獨立行情,“眾幣都跌我獨漲,眾幣齊漲我不動”,而此番XRP的漲勢雖然一部分是在大行情的影響下,但究其根本還是Ripple終于有了新進展。9月末,Ripple首席執行官Garlinghouse在接受福克斯商業的最新采訪時表示,如果監管機構明確界定XRP的監管地位,Ripple將愿意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解,

盤根錯節,Ripple與SEC之間的剪不斷、理還亂

2020年12月23日,Ripple和兩位高管被SEC提起訴訟,除了一度暴跌面臨歸零風險的幣價,還有因為恐慌而瘋狂砸盤離場的XRP投資者們。

在起訴書中,SEC將XRP定義為“投資合約”,根據美國1933年的《證券法》和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符合“投資合同”條件的交易被視為“證券”,需要向監管部門進行注冊,并向SEC和公眾披露公司的商業模式、風險和財務狀況。

SEC指控,Ripple多年來并沒有獲得證券許可證。 此外,Ripple內部設有操盤團隊,通過算法制定兜售XRP的價格、數量等策略,在出售XRP時違反了投資者保護法。

而Ripple公司CEO Brad Garlinghouse對外表示,SEC在法律和事實方面都是錯誤的,他在12月23日稱,在審查了SEC訴訟后,對勝訴充滿信心。因為XRP作為第三大虛擬貨幣,與SEC認定的BTC和ETH一樣,不是一種投資合約。

雙方各持一詞,自此,Ripple與SEC之間的對決正式開始了。

追溯其源,Ripple究竟算不算證券?

早在2004年,Ripple就以建立一個能夠取代銀行金融體系的點對點支付網路為核心,由Ryan Fugger所創建,名為RipplePay。2008年,中本聰發布比特幣白皮書,并在幾年內開始逐步被大眾所熟知。但Ripple也自2013年發行代幣以來,就深陷高層不合、團隊套現的輿論漩渦,一度在2014年與已經離開的創始人對簿公堂,官司一直到2016年才結束,雙方同意調解,

2020年,在Ripple被SEC起訴后,XRP在不到一周內損失近一半價值,并且后續各大交易所紛紛下架XRP,一時間,XRP歸零傳言似乎已經是板上釘釘,而隨著2021年的牛市行情,橫盤已久的XRP也開始有大幅回暖跡象,但在后期就明顯遠遠落后于正火熱的主流加密貨幣行情,這也使得Ripple“莊家操盤”的言論再次引起熱議,似乎坐實了XRP是“證券”的觀點。

雖然美SEC一直將XRP視為一種證券,但其他國家卻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場,在今年年初,英國政府就再次強調XRP是交易型代幣,而不是證券。英國財政部將XRP、ETH和BTC歸類為“主要用作交換手段的代幣”,所謂的“交易型代幣”屬于“不受監管”的類別,這意味著它們既不是電子貨幣,也不是證券代幣。SBI集團也發表聲明力挺XRP,稱根據日本基金結算法,XRP是一種加密貨幣資產,而不是證券,并表示XRP將繼續作為加密資產在日本數字交易所交易,

Ripple本身也在這件事情上一直堅持自己的觀點,稱Ripple并不控制XRP,XRP在技術上是一種獨立的加密貨幣,并將其與De Beers的鉆石和Chevron的石油作為類比,還尋求15家離岸交易所文件,稱未違反美國《證券法》第5條(第5條明確禁止在沒有注冊聲明的情況下在大陸銷售證券)。

不過從投資者角度來看,大多數交易員都認為XRP由Ripple進行操控,屬于一種證券。資深交易員Peter Brandt就表示,XRP是一種未注冊的證券。Brandt是Ripple的長期批評者,他曾敦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實際訴訟前不到兩個月內將XRP歸類為證券。他還指責該公司操縱有爭議XRP的價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Ripple能夠通過非法銷售XRP凈賺13.8億美元,并將所得款項用于為其業務提供資金,

而在這場訴訟的最新進展中,Ripple首席執行官表示,愿意在SEC明確XRP的監管地位后和解。畢竟在今年9月份的時候,Ripple的法律團隊曾表示,他們不考慮與SEC達成和解,他們要果斷地證明SEC主席Gary Gensler追查此案是為了在加密業務中挑選贏家和輸家,這不利于創新。

而僅過去不到一個月的時間,Ripple官方就已改變了自己的態度,也許真如外媒所猜測的那樣,Ripple此舉是怕錯過這一波牛市行情,而美國法官也表示,允許XRP持有人在SEC訴Ripple案中協助法院。各種跡象似乎都在表明,Ripple與SEC的這場對決似乎即將要接近尾聲,

究竟是何推動XRP屹立不倒?

雖然Ripple與SEC的訴訟還沒有結果,但是從這長達近11個月的時間里,Ripple方面除卻一直在尋找證明自己不是證券之外,在業務上也并沒有停下腳步,

上個月,不丹央行宣布選擇Ripple作為其CBDC合作伙伴,不丹皇家金融管理局將開始與Ripple合作試用CBDC,而支付技術公司Novatti公開表示,將利用Ripple跨境解決方案進入泰國市場。近期,Ripple與卡塔爾國家銀行QNB達成合作,以為其推出一項新的匯款服務。據了解,卡塔爾國家銀行是非洲、中東和北非地區最大的銀行機構,

除卻這些友好商業往來,Ripple背后的還有很強大的金主支撐。

早在2013 年4月,Ripple就從Google Ventures、a16z、IDG Capital Partners、Lightspeed Venture Partners、Bitcoin Opportunity Fund和Vast Ventures等機構那里拿到了150萬美元融資,

除了谷歌風投、光速創投等機構的背書,2016年9月,日本財團SBI集團以5500萬美元的金額收購了Ripple的10.5%股份,雙方還在2017年合作成立了SBI Ripple Asia,后者由SBI集團控股 60%。

除此之外,XRP之所以在這樣的風波中還可以繼續跟隨大部隊的步伐,主要還是因為其自身的實用價值,相比較比特幣的存儲價值,XRP的實用價值更實際上更具發展前景,

眾所周知,XRP其主要目的是促進跨境支付,而其他大多數加密貨幣則是在投機中發現它們的價值。負責Ripple一案的法官Netburn曾就發表聲明,認為XRP不僅具有貨幣價值,而且還具有實用程式,并且該實用程式將其與BTC和ETH區分開。而這番聲明也意味著關于Ripple是未注冊證券的指控可能不成立,

另外,SEC的律師表示,只有Ripple和Ripple的分支機構可以非法出售XRP,也意味著關于Ripple管理層拋售代幣的指控很可能也不成立,這就意味著XRP并未違反證券法。而這也正是XRP在歷經如此磨難后,仍被市場看好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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