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inCEN針對加密錢包提出新規,要求其適用《銀行保密法》

要點:

  • 美國財政部下屬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已發布了針對未托管加密貨幣錢包的擬議規則;
  • 這些規則將要求貨幣服務企業向FinCEN報告此類錢包的某些加密交易;
  • FinCEN稱這些規則旨在打擊非法活動,

美國財政部所屬機構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最近提議,要求銀行和貨幣服務企業記錄私人加密貨幣錢包的交易,數周來一直盛傳的流言塵埃落定,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此前曾有消息稱,美國財政部正在制定影響加密錢包的法規。經過數周的猜測后,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路近日發布了一項擬議的法規,要求銀行和貨幣服務企業(MSB)記錄并驗證“向未托管的(私人)的加密錢包進行轉賬的客戶”資訊,同時向執法部門提交相關報告。

新規將于2021年1月4日前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新規提議,“可兌換虛擬貨幣”和“法定貨幣數字資產”被歸類為“貨幣工具”, 因此應遵守《銀行保密法》(BSA)的相關規定,,

根據這些規定,任何交易總額超過10000美元的交易都必須在24小時內向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報告,同時交易服務商必須核實客戶的身份;另外,許多交易都適用較低的3000美元的門檻。

其次,了解你的客戶(KYC)規則甚至適用于私人加密錢包,

FinCEN表示,這種“有針對性地擴大BSA報告和記錄保存的義務”旨在阻止涉及加密貨幣的非法金融。公告寫道:

“美國當局發現,惡意行為者越來越多地利用CVC為國際恐怖主義融資、武器擴散、逃避制裁和跨國洗錢提供便利,同時使用其買賣受管制物質、被盜和欺詐性身份證件和接入設備、假冒商品、惡意軟體和‘其他電腦黑客工具、槍支和有毒化學物質’”,

該公告特別強調,有充分證據顯示,“匿名性加密貨幣”或門羅幣(Monero)等隱私貨幣“與非法活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此外,提議的規則已被公開征求意見,FinCEN明確表示這只是走個過場:“FinCEN認為此提案不適用通知和評論規則制定(notice-and-comment rulemaking)要求,因為其涉及美國的外交職能,而且“通知和評論規則制定的公開程式不可行、不必要或違反公共利益,”

這些提議的改變并非完全出乎意料,上個月,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的首席執行官布萊恩•阿姆斯特朗(Brian Armstrong)表示,其聽到了有關加密錢包法規即將出臺的傳言,并公開敦促財政部重新考慮:

“鑒于這些障礙,從加密金融機構到自我托管錢包的交易可能會減少。這將有效地為美國的加密金融服務創建一個“圍墻花園”,將我們與世界其他地方發生的創新隔絕開來,”

懷俄明州當選參議員辛西婭•拉米斯(Cynthia Lummis)毫不隱瞞自己持有比特幣。在規則發布幾小時前,她在Twitter上發帖稱,在部長史蒂夫•努欽(Steve Mnuchin)的領導下,美國財政部正在以錯誤的方式進行改革,

“國會最適合權衡重要的競爭政策問題,現在通過的一項規則也有可能將BSA擴展到超出國會意圖的新類型交易。財政部的規定也可能在沒有公開評論的情況下被通過,正如《行政程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中經常被濫用的部分。透明度造就好的政策。就是這么簡單,讓陽光照進來吧,部長先生,”

本文由decrypt.co授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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