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單方面取消已形成合同關系存款的階梯利率是否違約?

法還不追溯既往!

如果隨便一個政策,就能否定既往、追溯既往,那老百姓隨時都要提防所謂政策性風險,還有什么信心參與合法機構推出的業務?

既往維持,政策確定之日截至,是硬道理。

要處罰,板子也要打在違規機構屁股上。

4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說的太對了,應該追究銀監會的責任,憑什么讓儲戶承擔。

  2. 說的太好了,大大的贊👍

  3. 我覺得也應該是規定之日后的存款執行 之前的存款按約執行 否則就是耍流氓的違法行為

  4. 你說的對,就是這個意思,不應該溯及過去,應該從現在廢止,這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