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房地產調控政策是不斷出現,讓很多購房者經常措手不及,就在于地產調控總是圍繞限購限貸展開,可是購房合同上又沒有可以規避政策風險的條款,讓購房者往往心急如焚。
最近上海房價出現局部狂飆,據媒體報道,“上海二手房一天一個價”,優質雙學區、九年一貫制學區房,漲幅已超過20%,單價直沖20萬元/平方米。“10天內房價跳漲超過40%”。上海房價本來就已經很高了,短期跳漲40%徹底驚呆購房者和監管當局。上海方面馬上出臺了新的調控政策,主要是 以限購為主,一旦限購,就失去了一套房購房資格,也就失去了按揭貸款資格,這對于花費了數百萬元首付款的購房者而言無疑就是一個晴天霹靂,徹底懵了。
其中為了規避離婚炒房,新的地產調控政策規定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就導致部分人不符合一套房購房資格。
面對政策的突變,購房者真的沒有太好的應對之策,唯一辦法就是增加首付,可是增加首付,意味著需要手上有更多的現金,可是房價動輒6、7百萬,增加的首付就是百萬元以上,很多家庭是無法承受這樣的巨額現金支出的,即使東挪西借,也未必能夠籌集,
最佳方式是與賣房者或者開發商協商,能夠退回首付款,因為這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可是部分購房合同上是有注明的,遭遇政策變動導致按揭貸款無法完成的,開發商要求購房者支付30%賠償款。
針對政策變動導致按揭貸款無法完成帶來的購房糾紛,我個人認為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買賣雙方可以無條件取消合同,售樓一方應該全部退回首付款或者是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