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資本:DeFi新興價值網路與“華爾街API”

編譯 | Bite

作者 | 楓葉資本(MapleLeaf Capital)

自去年七月以來,DeFi結構和用戶心理都發生了巨大變化,推動了一次又一次的創新迭代出現。

最近,站在風口上的DeFi龍頭項目接連走出強勢上漲行情,UNI、AAVE、SUSHI 、SNX、LINK……屢創新高。從崛起走向繁榮,DeFi塑造了區塊鏈世界的全新敘事,

《DeFi新興價值網路與“華爾街API”》報告中,加密風投MapleLeaf Capital基于對比特幣以太坊生態系統的深度研究,從博弈論的角度出發,指出了從Web2.0到Web3.0的遷移中,DeFi的系統性投資機會。他們認為,DeFi將成為“WallStreet API”。API是在計算機行業是接口的意思,能實現計算機軟體之間的相互通信,而WallStreet API意味著規模化的“華爾街API”有助于促進實體的價值轉移。雖然以太坊生態做得不錯,但這樣的DeFi生態系統可能會在任何layer0 或者layer1,協議在成本、靈活性平衡、激勵結構、社區和網路效應等方面展開較量,

報告同時對DeFi當下熱議的話題進行了評述,并對龍頭項目的價值給出了深刻的觀察。YouMeLiveAPP對報告全文做了編譯,本文為上篇,MapleLeaf Capital認為,未來至少存在3種類型L0/L1的價值互聯網,而加密貨幣的博弈論提供了一種公開市場定價的價值轉移替代方案,因此,投資未來同時降低風險的方式是:

  1. 投資那些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明確的、與網路無關的價值的XaaS公司,這些投資往往有非常干凈的商業模式和價值獲取機制,并有直擊IPO的機會,這可以作為較低風險的方式來實現行業增長。
  2. 做多具有網路效應和可觀用戶群的Web 2.0公司,這些公司可以立即享受ASP / ARPU提升的價值網路功能。
  3. 做多具有網路效應,讓所有利益相關者受益的低資本企業,該企業能夠以一種可證明的公平激勵方式獲取和分配價值,比如說在新產品設計中引入代幣激勵,

下篇關于“以太坊 DeFi 生態系統”將于2月12日發出。

一、加密貨幣的博弈論

加密貨幣的博弈論為價值轉移提供了一個透明、市場公開定價的替代方案,

長期以來,對價值轉移的背書來自于受信任第三方,其中心化賬本(如:摩根大通)由法律結構和政府強制執行的追索權支持,成本不透明,而在加密網路中,由節點執行的任何行動都是代幣激勵,實現成本高昂或繁瑣的游戲理論保證,因此,這種擔保可以委托給非常具體的分類賬本上行項,也就是貸方和借方的貨幣價值,實現成本透明化,并且由市場驅動形成。

因此,分布式加密網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生透明的價格替代方案。我們可以設想,每一個價值轉移行動都是有成本(公開或隱藏),博弈論擔保的誕生為價值轉移開辟了新的領域,下面的價值轉移成本U型曲線就說明了這一點。

圖1:價值轉移成本U型曲線

在確保足夠保障水平的同時,價值轉移單位成本應繼續細化(適合所需的安全),并通過相互關聯、不斷改進的價值網逐漸降低,

無許可價值網路的摩爾定律-追索擔保模式的成本依然處于模擬狀態(例如,不靈活 / 無法規模化),而博弈保證模式的成本可以規模化,可以依據用例實現精細化,

圖2:比特幣和以太坊的案例

比特幣

使用案例:抵御非預期的價值轉移,這就意味著更容易成為價值存儲,

加密成本=通貨膨脹的區塊獎勵+交易費用,作為比特幣和電力價格的根據,(價格越高,越有保障)。

遺留成本=政治權力/邊界自由、武器(槍支、飛彈、核武器等)、保鏢、媒體、稅收等。

遺留成本>>加密成本

以太坊+DeFi

使用案例:基于規則的更復雜價值交換到金融應用。

加密成本=通貨膨脹的區塊獎勵+GAS費,ETH 2.0節點運營商的調整。

遺留成本=法律成本、金融基礎設施固定成本、金融科技公司內部人力成本、監管合規成本等,

遺留成本>>當今鏈上用例的加密成本,

圖3:X軸:無需許可確定性/安全性/不可逆性的級別;Y軸:價值轉移成本

對于在遺留系統中實施成本過高的用例,可能仍有大量空白。

圖4:X軸:貨幣價值;Y軸:復雜性、固定成本

上面的用例說明了價值轉移(x軸),以及轉移的復雜性(y軸),雖然有些應用今天顯然已經實現,但許多用例的實施成本太高,今天的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本地市場,任何跨境或近乎即時的價值轉移仍舊繁瑣,金融API已經積累了有意義的價值,但這個系統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個零散、過時的系統,即使在地方一級也在努力追趕互聯網,顆粒化和降低價值轉移成本將為社會開辟新經濟領域,就像互聯網所做的那樣。

圖5:單位資訊轉移摩擦成本

在上面兩個圖表中,我們粗略地描述了每單位資訊和價值轉移的成本和摩擦是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演變的。區塊鏈支持的博弈論擔保是一種能夠推動降低成本摩擦的下一個價值轉移前沿技術,

二、低成本、博弈論保證的“價值轉移”

1. 3種類型的價值網

我們設想在可預見的未來可能會存在3種類型的價值網:

(1) 開源無需許可L0、L1網路(Bitcoin、ETH、波卡)。

(2) 開源需許可L0、L1網路(Libra、JPM Coin),

(3) 封閉需許可L0、L1網路(CBDC)

圖6:3種類型的L0/L1價值互聯網

與監管資訊網路不同,當涉及到這個新興的價值網路時,中心化的行為者(如公司和政府)極有可能試圖重塑自己的網路,

(1)協同效應,用戶獲取的歷史沉沒成本可以再次被回收,即刻捕獲價值(如Facebook花了一大筆錢獲取用戶,現在這樣的用戶可以向FB的價值網路支付費用)。

(2)便捷性與控制欲望。權限節點提供透明性賦予了中央機關監控、征稅和制裁的權力,這樣的便利可能會讓人無法拒絕。

(3)競爭性措施,如果一個公司/國家拒絕適應,其競爭對手可能會這樣做。先發制人可能意味著競爭優勢,也可能意味著將一個國家的權力強加給其他國家(即通過削弱本土政府的控制和稅收能力,對他們進行殖民統治),此外,在這個web3世界中對人才和資本的競爭可能會迫使各國采取更開放的委托,這最終將勝過任何試圖鉗制運動的監管行動。比如,愛沙尼亞和新加坡等國家已經從支持加密技術中受益。

2. 代幣+股權混合方式

無需許可的L0/L1模式+需許可的L0/L1可能是最佳選擇。

圖7:3種類型的L0/L1價值網的未來、優劣勢、支持工具

(3)Web3派系——“狂野森林” VS “封閉花園”

圖8:黑色虛線是指已建立的價值傳輸通道;紅色虛線是指正在建立的價值傳輸通道

我們認為,這些許可制網路將提供追索執行服務,大量客戶終端采用Web2應用程式、FDIC保險、一站式服務等的同時,會吸引終端用戶采用,開啟嘗試“區塊鏈”。但這些用戶很難在許可/無需許可網路中稱得上贏家,但我們猜測:

(a)有項目在上面的無需許可開放網路會更快地迭代到PMF,

(b)最好的項目/投資會跨越所有類型的網路。

(2)快速迭代會給開源系統賦能

(3)許可制價值網路將從一開始就被包圍,即使最初不會相互交流,而主權國家會打擊/管制這些價值網路的入侵,從而恰好為無需許可網路打開空間,不受限制地發展。

三、Web3初創公司的風險緩解措施

1. 未來“多鏈”的低風險玩法之一是購買工具+基礎設施堆棧,并保持鏈獨立性

由于至少有3種類型的L0/L1 價值網路,而且每種類型都有自己的設計子集,降低平臺風險的一個比較簡單的方法是投資那些為利益相關者提供明確的、與網路無關的價值的XaaS公司。

主要的類別如下,這些投資往往有非常干凈的商業模式和價值獲取機制,并有直擊IPO的機會,這可以作為較低風險的方式來實現行業增長,

加密世界的風險一如既往,就是人們可能會錯過真正的0到1,這些想法在舊范式中顯得很可笑,這些做法會低于流動性代幣籃子的表現。

– 鏈上/鏈下數據饋送(雙向):Chainlink等。

– 鏈上/鏈下數據緩存/查詢:Graph協議、dFuse、Marlin、Dune Analytics等。

– 鏈上/鏈下信任:BitGo、Genesis、Anchorage、BisonTrails、BlockFi、Paxos等。

– 鏈上分析:Chainalysis、Ciphertrace、Nansen、Skew、Glassnode、Messari等,

– Web3原生模擬:Gauntlet Network。

– 開發環境/平臺/開發者網路:Gitcoin,

– 合規相關服務:Coinlist(關于ICO)、TokenTax(關于稅收)、Securitize,

– 價值網路具體服務:Trail of Bits、OpenZepplin等,

– 符合要求的穩定幣:Circle (USDC)

2. Web 2.0資訊網路效應的企業=提升用戶貨幣化

另一個有趣的玩法是做多具有網路效應和可觀用戶群的Web 2.0公司,這些公司可以立即享受ASP / ARPU提升的價值網路功能,新興的價值網路是互聯網(“infonet”)缺失的一塊拼圖,

(1)Web2.0網路效應的公司,建立資訊貨幣化的業務:

– Facebook:關聯真人的資訊,通過廣告盈利。

– 谷歌:通過可交付和可搜索的形式提供資訊,實現廣告盈利,

– Uber:滿足即時交通需求的資訊,通過每筆交易收費實現貨幣化,

– LinkedIn:招聘資訊,通過廣告、招聘服務和會員特權來盈利。

(2)為用戶實現價值轉移的能力,為沉淀客戶獲取成本開辟了巨大的設計基點,比如:

– Facebook允許用戶為各種活動進行基于信用的眾籌。

– Google啟用搜索“價值”,

– Uber用戶為司機的汽車融資;司機為他們的自主汽車創業籌集SPV。

-LinkedIn允許平臺上的直接投資和交易來源,利用社交關系。

問題的關鍵不在于以上這些例子是否具有商業智慧,而是當價值轉移的成本細化和降低時,這樣的一些改變可能成為可能,

現有的Web 2.0巨頭可能會通過可觀的ARPU /貨幣化提升而獲得利益,其實關鍵的爭論還在于,這些Web 2.0巨頭是否能通過ARPU/貨幣化的提升而獲得巨大的利益。

3. 網路效應,讓所有利益相關者受益的低資本企業

雖然由于各種原因(主要是人才吸引和競爭所需的資本),這樣的結構在今天已經被證明普遍缺乏競爭力,但這樣的合作機制可以重新點燃,新初級產品可能是由代幣驅動的合作社,它是以一種可證明的公平激勵方式獲取和分配價值。當參與者成為網路的一部分而不是僅僅提供免費或廉價的服務而獲得更多的利益時,這種“利益相關者互助”可能會相當有力。

當然,Web3技術棧成熟后,這種假設的實現更多的是機制/激勵機制設計,而不是技術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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