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榮幸參加北京大學部數字金融研究中心的國際研討會,感謝黃益平老師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我很愿意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首先要說明的是,大約三年前我已經離開一線工作,所以我的講話并不代表任何機構,而是個人的一些觀察、分析和看法,供大家參考,大家也知道,我在任時對這個題目有所關心,講的東西還是有一些歷史背景的,兩個多月前,匈牙利央行邀請我在“歐亞論壇”上講一下數字貨幣和支付體系現代化,我當時準備了一份PPT(英文),今天進一步展開講,首先,我簡單回顧一下大陸數字貨幣和支付體系現代化的進程。
2012年前,第三方支付,特別是利用數字和網路的第三方支付已經起步發展,但那時沒人管,也沒人協調,后來官方討論要求人民銀行把此事管起來,所以人民銀行就開始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一張牌照給了支付寶。2014年人民銀行開始做數字貨幣項目,成立了項目組,但當時的技術方向還不明確,既介紹了區塊鏈技術,也介紹了其他方面的可能性,2016年,人民銀行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用的是過去紙幣的印制科學技術研究所的殼子,因為要設立一個機構還需要有編制,這也表明從那時以后就會停止下一代紙幣的設計工作,
圖1 DC/EP的研發進展
從2017年開始,人民銀行開始進行數字人民幣研發,當時已經察覺到,數字資產交易存在一些問題,一定不要把數字人民幣/電子支付體系(也就是DC/EP)與數字資產交易混在一起。所以在2017年,人民銀行叫停了ICO和比特幣大陸交易。2019年,宣布開始數字人民幣試點,進行封閉測試。2020年,“4+1”(四個地方城市+2022年冬奧會)的試點開始進行推進。當時在布達佩斯歐亞合作會議上,我列了一下四個試點城市的人口數,深圳是1340萬人,蘇州是1075萬人,雄安小一點,成都是1650萬人,“+1”指的是冬奧會,是想說明,對大陸來講是四個城市,但就人口規模而言,都相當于中等歐洲國家,
我想明確的概念是,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并不是一個支付產品,當然這也是我的理解,可能有人會有不同的理解,但這也沒有關系,因為對這些科技創新的東西大家總會有不同的理解,也就是說,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并推廣的支付產品。這里講的雙層系統,第二層系統里有商業銀行、電信營運商、互聯網支付平臺,他們之間可以合作,也可以聯合,取決于他們最后對支付產品和技術框架的傾向。
由于時間關系,我今天不可能在技術方面跟大家做過多討論,所以我想注重講一下概念,并在概念的基礎上討論對研發和試點的導向,再談參加研究的多個主體的角色,特別是進入試點和推廣階段的責任,如果設計和推行中間有風險,風險控制怎么做,還可有科研組織方面的選擇。
圖2 移動支付在大陸的普及情況
我在“歐亞論壇”上給大家簡單介紹了大陸移動支付的進展情況,從這幾張圖看,在大陸,移動支付人群占總人口的比重已經比較高了,2020年將近60%,移動支付占各種電子支付(也就是以往的大額小額支付體系、信用卡等所有的電子支付加在一起)的比重目前已經占到15%左右。再有,就是2019年移動支付占個人消費支出的比重超過了60%,這是給外國人一個初步的印象,
下面主要想講講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點和未來發展的驅動因素和機遇。
圖3 DC/EP的驅動因素和發展機遇
第一,驅動力主要來源于需求方,也就是消費群體希望通過不斷提升支付系統,特別是零售支付系統的效率來降低成本、提升便利性,獲得更好的服務,當然,技術的不斷進步也提供了這種可能性。但技術更新以后也存在技術創新方竭力推銷自己技術的情況,他們可能會說我這個技術可能對你非常有用等,但對頂層來說,還是要以需求為主。
對此輪技術更新過程中出現的區塊鏈技術,我們一直提醒需求方要有清醒的頭腦:比如,區塊鏈技術有去中心化的好處,但是去中心化是不是我們支付體系現代化要真正特別關注的或者有需求的內容呢?其實不見得,而且弄不好還帶來不少弊端。
再比如,也有一部分技術創新方說可以不依靠賬戶了,那是不是說賬戶是個不太好的東西呢?其實仔細想想,金融體系里的賬戶實際上是一個挺好的東西,再就是強調數字交易需要加密,我們回想一下,電子支付發展的最近二三十年,其實很多環節也都是加密的,只不過加密的具體環節不一樣:有的是在訪問賬戶期間加密,有的是在資訊傳輸期間加密。
區塊鏈技術提供了記錄的不可篡改性,這是一個很有用的技術,但也要明白,現有系統,特別是成熟銀行的賬戶系統,實際被篡改的可能性非常小,發生的概率非常低,另外還要考慮交易出錯時主動修改的可能性。因此,需要研究科技供給和應用需求兩個方面,看看他們該如何碰撞,然后選擇開發設計的思路和想法。
第二,就大陸人來講,過去出行要帶很多東西,有些人還想出了“身手鑰錢”的提示口訣,就是說出門要注意,一要帶身份證,二要帶行動電話,三要帶家門鑰匙,此外還要帶錢,在行動電話作為移動互聯網終端出現以后,大家就開始說未來出門帶行動電話就行,身份證在行動電話里面,健康卡也在行動電話里面,可能車鑰匙、門鑰匙也會在行動電話里面,甚至行動電話還有其它很多功能,比如看看新聞、娛樂,有空時還可以做其它數據處理,所以,人們一定會希望行動電話能包含要隨身攜帶的現金、信用卡,并希望將所有這些都能整合在一起,我覺得這是個很大的需求動機(隨著科技進一步發展,以后也許還會出現更新、更方便的技術)。當然這種需求在不同國家,由于基礎不一樣,可能強烈程度也不一樣。
第三,消費者支付有了新的辦法以后,零售商店怎么辦?他們能夠接受這種支付方法嗎?其實在移動支付之前,已有大量商鋪都可以依靠互聯網收單,在此基礎上可以進一步發展互聯網支付功能,同時商鋪還可以選擇不同的辦法,比如可以選近場支付(NFC),也可以選用二維碼,甚至可以采用行動電話碰行動電話的方式。最近,我看到DC/EP介紹說可以利用NFC實現行動電話碰一碰來進行支付,是一種P2P(點對點)支付。
現在P2P這個名字容易被大家混淆,認為P2P就是互聯網平臺網貸,其實P2P指的是peer to peer(點對點),支付有時候也希望實現peer to peer,在這里我想說一下,實際上隨著網路基礎設施的完善,多數地方都會有互聯網特別是無線網支撐,沒有網路的時間或地區出現的概率應該是非常小的,但萬一真正碰到了網路故障或沒有網路的地方,我們可以采用一些什么樣的方法呢?NFC基礎上的P2P離線支付方式就是一種選擇,當然它基本上是后備性的,就是萬一沒網時還有后備辦法支付。
第四,要鼓勵雙層體系里的第二層商業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行動電話運營商、支付平臺之間開展合理的競爭,競相提供服務,并進行創新,我個人理解,中央銀行最好不要預先設定或者認定某種技術路線,因為技術在不斷更新,在技術進展非常快的情況下,要想判斷準各種技術孰優孰劣,也是很不容易的。實際上,國際上就此也有不少關于是否會金融脫媒的討論,特別是金融脫媒會造成潛在的系統架構上的風險,此外,還有一種風險,就是要防止一些虛擬資產出現過度價格波動、投機現象和脫離實體經濟。大陸特別重視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如果有一些金融交易是脫離實體經濟的,大家往往對此就會打一個問號,
第五,要高度強調保護個人隱私,防止電信和支付欺詐。在大陸,電信詐騙備受關注,通過行動電話以及其它電訊、網路方式的詐騙,確實在大陸發生的比例比較高,各方面對此都非常不滿意。
以上講的就是支付系統發展的動機和動力,在這里我補充講一下關于數字化,現在說的數字化應該指的是廣義上的,因為銀行業務,特別是銀行賬戶資訊及管理,在二三十年前就開始全面實現數字化了,都是通過計算機及資料庫進行數字化處理,再后來通訊也全部實現數字化了。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業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數據處理業務。因此,不管是說數字貨幣還是數據處理、數字化,應該是一種廣義的數字化,但也有些人希望把它說得比較狹義,
下面講一下雙層體系。
大陸在2015和2016年時提出關于支付體系和數字貨幣的設想時,就在國際上開始講要保持雙層體系,那時候還不太流行,現在很多人都在用雙層體系這一提法了。所謂雙層體系,中央銀行在第一層,第二層可以有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臺公司,目前大陸已經開始運行的有工、農、中、建四家大銀行,有大陸移動、大陸電信、大陸聯通,有螞蟻和騰訊,
圖4 DC/EP雙層運營體系
事實上,第二層機構的動力很足,他們知道在這方面會有很大的發展機會,特別是在獲得客戶和業務方面。但他們也應該承擔比較大的責任。第一,他們要有適當的資本,以便減少風險,經歷過的人都知道,支付體系有時也會出現風險,而且有可能來的很猛烈,第二,他們需要了解自己的客戶(KYC),成為反洗錢的主體。第三,他們在保護客戶隱私方面也有非常大的責任。如果在這方面出了問題產生訴訟,那被訴方會是這些第二層機構,此外,他們在技術方面需要做較大的投入,包括設備投入、運行保養等等,當然,這期間會有討價還價,第二層機構希望好處多獲得一些,責任少承擔一些,央行作為第一層,也會告訴他們,你們必須承擔這些責任,少不了。
在大陸這樣的大國,容量這么大,第二層的不同機構可以設計多個方案,做多方案并行的開發和試點。當然,這是設想,真正做起來也不見得會有很多種方案,因為有一些機構經過磨合,認識比較接近,會出現聯合,有一些不同方案最后可能合并,但總體來講,這是可以容納多個方案的雙層體系架構,需要指出的是,多方案也有缺點,可能在互通性上會有一些障礙,因此可能需要協調,或者需要統一接口。
總之,我們可以看出大陸發展雙層運行體系的重要考慮之一是非常強調零售支付系統的現代化。這也反映了需求導向,而不是說專門為了推銷某一種技術及其特長。之所以重視零售系統,是因為零售系統提供整個支付體系的底層服務,如果這個基礎打得不好,其他方面的應用在上層會晃晃悠悠,會站不穩。當然人們可能有很多疑問,如雙層體系中第一層和第二層的關系,有的人認為是一種批發與零售的關系,后面我們會講到,這不是簡單的批發和零售之間的關系,這里面還涉及到對現行技術體系的評估。
下面講為何以及如何在推動數字人民幣中采取動態的、競爭性的、多方案的雙層經營體系。
圖5 DC/EP是動態、競爭性、多方案的雙層運營體系
首先是競爭性、多方案研發,其中一個疑問是,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并選擇最優技術路線,技術現在看起來是五花八門的,各自都會游說,說自己的技術最有用,我們也在銀行電子化的整個過程中反復遇到這種情況,當然,這也取決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傾向,但是作為一個機構來講,中央銀行選擇一種最優技術和最優發展路線不太容易,風險也比較大,萬一選錯了怎么辦?而大陸有14億人口,市場非常大,可以容納或實行多種技術方案,但不是沒有門檻,每種技術方案必須得拿出足夠的道理,對優缺點都進行了陳述。
需要指出的是,小的國家比較容易創新,進行試點,如果試點最后發現有問題,或者說發現并非最優方案,要切換也相對容易,但這對于一個大國來講就非常難,時間也會拖得非常長,期間就會有各種風險出現,這從過去紙幣更新的經歷中就可以看到,
歐洲有些小的國家,紙幣要更新換代,如從紙幣更換到塑膠鈔,整個過程可能一年左右就切換完成,比如說頭3個月是新老貨幣并行;接下來3個月是所有零售商店不接受老貨幣,只能用新貨幣,但是老貨幣可以到銀行網點兌換成新貨幣;再后面的6個月,想去商業銀行網點兌換成新貨幣也不行了,只能去找中央銀行換;再往后,除非有什么特別安排,否則老貨幣只能作為收藏品了。
所以說,小的國家一年就能完成貨幣的更新換代。但對大陸來說,我們過去由第三代人民幣切換到第四代人民幣,以及將第四代人民幣切換到第五代,每次切換都用了十年左右,然后還有很多遺留的問題,大國在這方面很不容易,但是好處是能夠容納多方案并行。
其次是關于系統的動態演進,大家知道,金融科技的發展迅速,支付行業必須與之相適應并不斷演進,我個人曾經很喜歡移動電話的4G系統,因為在3G時還有CDMA和GSM兩種不同的技術選擇,第四代時就出現了一個詞叫LTE,就是長期演進系統,這個系統允許技術不斷演進而不是廢止性換代,不過可惜的是4G雖然這么說,但干了多少年后還是出了5G,在支付系統中,我們希望建立這樣一個框架,既可以容納不同的方案,同時又是個動態演進系統,當代技術發展確實非常快,在使用過程中要以用戶為中心來不斷評估新技術,同時也要反對壟斷,壟斷有時候對下一步的新技術路線會形成阻礙,在此過程中,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系統(DLT)一直是其中的可選方案之一,目前來講還在研發中,還在不斷地解決技術上的問題,特別是在處理能力(每秒處理多少筆交易)等問題上尚存在不足。作為零售支付系統的應用來講,目前它還占不了主流。
最后是央行的角色。央行最主要的任務之一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辦法有很多種,比如說,可能對第二層機構提出資本要求,也可能是提出要有發行準備,還可能有其它手段,理論上說,在雙層體系下,央行自己的研發重點可能不在數字貨幣產品本身上(當然他有基礎,所以內部也有很多人有積極性做這方面的研發,這未嘗不可),央行應該更加注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這些基礎設施不僅涉及到零售支付系統,還涉及到更廣泛的整個經濟中的支付基礎設施,以及金融市場的基礎設施。所以,去年有人整理過一本書,是我有關講座的匯編,書名是《金融基礎設施、科技創新與政策響應》,當中列舉的基礎設施范圍還是很廣的,
此外,在不同的支付產品之間,央行可以做一些工作來促進它們之間的互聯互通,比如,如果不同的支付產品使用的標準或者參數不一致,央行可以爭取通過協調使其能夠一致,實現更好的通用性,對市場和消費者都更加有利,不過,各種產品有時候在不同階段不可能100%協調好之間的互操作性,會出現差異,但是如果這種差異是階段性的,也是可以容忍的。
此外,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準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所以說,如果央行自己也研究出了一種數字貨幣,而且覺得也可以在零售中運用得很好的話,我覺得它也可以起到一個作用,就是成為應急和替代方案,因為在市場上有可能有的技術方案會失誤,有些系統會宕機,有的系統運行中出毛病,事先想不到,這時就需要有替代品趕快跟上,此外,既然未來的技術可能是動態演進的,那么在演進過程中有時會發生升級,這個過程有時候很復雜,有些系統一升級就死掉了。所以切換的時候也需要有替代品和應急方案。因此,對央行的角色應進行很好的設計,把雙層系統各方的積極性和各家長處都發揮好,
在這里,我講一下現在DC/EP的主要技術方案,一是以賬戶為基礎的電子錢包,在商戶那里使用的是二維碼(二維碼也在不斷地升級換代,出現標準化,在提高防偽方面出現動態二維碼等),但要認識到,二維碼本身的技術含量不算高,所以有人說二維碼遲早會退出舞臺,而且可能不會等太久,不過當前它還是一個普遍應用的技術,另一個是NFC(近場接觸),有ApplePay、SamsungPay、HuaweiPay,這些也是很有潛力的技術工具。此外,銀行卡機構現在把銀行卡也做進了行動電話中(雖然還保留有塑膠卡)。
這樣行動電話既可以通過APP選用云閃付,也可以選用ApplePay、SamsungPay、HuaweiPay這樣NFC支付,還可以選用二維碼掃碼或其它形式來實現支付,此外,也還有一些商戶機構考慮預付卡,比如香港的八達通,這是一個基于IC卡的產品,很好用,在香港推廣應用也很成功,所以說,即便未來移動終端—行動電話是出行攜帶的主流產品,也不妨礙可能還有一部分預付卡之類的其它支付工具(當然也可想辦法把預付卡做到行動電話中),
DC/EP的開發思路和目前較流行的CBDC不完全一樣,它不是CBDC概念體系里的一個分支,主要有這么幾點:
圖6 DC/EP中的數字人民幣與CBDC的不同
首先要指出的是,第二層機構實際上擁有數字人民幣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他也擁有這個系統、技術和設備,我們反復在國際上講,這個思路一定程度上是研究了香港三家發鈔行的情況,現在香港金管局委托三家銀行發鈔(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中銀香港加入之前,是匯豐、渣打兩家發鈔),發鈔行每發7.8元港幣,就要交給金管局1美元的發行準備,同時金管局向其發出負債證明書,在當時來講就是100%的備付證明。從資產負債表上來看,各家發出的鈔票是他們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資產方是負債證明書;而金管局的負債方是發出的負債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講,這與典型的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是有所不同的,
第二,央行可通過多種手段來確保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銀行為了支持幣值穩定,不搞成比特幣那樣價格大波動,可能會有不同的方法,方法之一是發行現鈔要有100%的準備金,可以像香港的做法,出具負債證明書,當然,央行也可以選擇別的辦法,比如出具一封安慰函行不行?這不是不可以,只是支持的程度是不一樣的。普通老百姓很容易理解100%的備付準備,認為這樣就安全了,但實際上貨幣體系沒那么簡單,因為100%的備付準備只針對現鈔,在大陸來講就是M0,其他的準現金類都不在里面,更不用說M1、M2了。所以說雙層體系的具體構成可以是不完全一樣的,中央銀行承擔穩定幣值的方法、工具和支持程度可以有所不同,
第三,央行和第二層商業機構間不必然是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有人設想央行只搞批發、第二層機構搞零售,兩層之間的關系構成傳統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我認為這種理解過于簡單化,沒有必要為了概念上的清晰或為了防止脫媒而預先給出一種限定。
此外,如前面所講的,在雙層營運體系中,KYC、反洗錢、保護用戶數據隱私等合規性責任都在第二層機構。央行為了更好地監測這種合規性和保持系統穩定性,也為了落實反洗錢等措施,應該掌握所需要的第二層交易資訊和數據,但這只是備查性質,央行本身并沒有直接的商業利益。
在討論過程中,我一個同事形象地給我提出一個看法:商業銀行發行數字貨幣,好像是發了個信封,不同銀行設計的信封可能不一樣,對信封的處理手段和防偽等各方面可以有所不同,但本質上信封里裝的都是央行的貨幣。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我理解也可以有不同的安排,這個信封里裝的可以是央行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的備付證明書,也可以是央行的安慰函,其保證程度是不一樣的(如果保證程度低一點,還可能對銀行提出資本充足率、流動性等高要求;這些監管方面的要求如果夠高的話,出問題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當然,這個信封里也可以放他自己設計的支付產品,總之,各種方法都要保持貨幣的穩定性和有效性,第一責任人可以放在第二層機構。
我們觀察大陸現在試行的DC/EP里的雙層體系等一系列概念的形成、定義和具體內容,是在數年的研發、與市場碰撞中磨合而來的。為什么要說這個事呢?因為國際上也在經歷類似的過程,從數字貨幣概念的討論進程看,國際金融組織或者央行界正逐步形成主流概念,早期注重的主要是關于比特幣的討論,中央銀行比較集中的意見認為這是不穩定幣或根本不是貨幣,所以隨后就出現了穩定幣的概念;再往下出現了Libra,它是私人加密貨幣,因為擔心會有意想不到的諸多問題,所以大家說不要私人數字貨幣,要央行的數字貨幣,故而在DC(數字貨幣)前面加了CB(央行),變成CBDC;接著又有人說CBDC可能造成金融脫媒,可能有事先不容易完全想象到的風險,所以開始擁戴雙層體系的CBDC,
針對這些問題的討論在大陸起步是比較早的,有些概念已提前研究過了,所以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在很多人正在迷戀比特幣的時候,人民銀行體會到這不符合支付系統的需求,隨后在2017年禁止了ICO和比特幣的大陸交易,銀行體系也不接受比特幣支付,再有,當有人設計央行和第二層機構之間的批發-零售關系的時候,人民銀行開始考慮的是一種基礎設施與商業服務式的相互關系。
下面談談關于數據的隱私保護和可控匿名。
圖7 數據隱私保護和可控匿名
我們說,零售交易要保護隱私,要有匿名性,但并不是100%,還是要有權威機構,特別是反洗錢、反毒品等機構能夠掌握相關數據,但他們也要最大限度地保護客戶隱私。因此,我個人也一直主張要探尋一個平衡點,這大約就是數字貨幣研究所要搞的“可控匿名”,要充分地研究和吸收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一些規則,央行應推動在技術上給予保證,但在大陸有一個現象,前一段時間大數據交易所盛行時,有很多的個人隱私數據實際上都已被泄露出去了,甚至被買賣了,而且很多客戶還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和買賣了,
需要提醒大家,凡是泄露出去的東西,數據持有機構該抹掉的一定要抹掉,用戶該更換密碼就更換密碼,該更換賬戶的就更換賬戶,但事實上這過程非常復雜、耗時,而且結果不見得有保證,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還是需要有一些別的手段來保障安全性,諸如要安排不同層次的賬戶和不同的限額管理,消費者對自己不同用途的賬戶可自行進行限額管理,從而保證用戶的資金和數據安全,當然,這些做法可能會讓有些人覺得太復雜,也不太方便,但目前已經有大量隱私數據非法流入市場,需要有所應對。
再談談區塊鏈和DLT,
剛才已經提高,作為一種可能的技術系統,目前大家正在加緊研發,而且金融體系中也正在其它非支付業務領域試行應用區塊鏈和DLT技術,也取得了不錯的進展。在支付領域內,由于交易吞吐量巨大,目前在零售支付體系中DLT技術還不能夠起核心作用,但可以等待技術的發展。
圖8 區塊鏈與分布式賬本技術
還有一個問題是,在支付領域,偶爾會發生錯誤,而且出錯時需要糾正和更改。比如信用卡,發生支付錯誤后還可以更改,不僅僅是把原來那筆沖銷,把多收的錢退回(charge back),而且原來那筆交易記錄也必須更改或抹掉,否則那些資訊可能會被誤用,包括進入征信系統等,多數人并不知道這背后是如此操作的。目前區塊鏈強調的所謂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操作需求存在矛盾。
最后說一下跨境支付,
圖9 數字人民幣與跨境支付
去年夏天,Libra出臺并提出把跨境匯款當作主要應用目標,我周圍同事的主要意見是不要著急馬上做此事,要防止出現類似于美元化的問題,并由此產生很多不信任和懷疑,另一個判斷是,跨境匯款真正的難度往往不在技術系統方面,可能在于涉及到兌換、匯入匯出管理方面以及兌換時的匯率風險等問題。
比如在美國的墨西哥勞工,假設用Libra匯款很方便,他們就把Libra匯回家了,但匯回的是Libra,如果Libra不能在當地零售市場中很方便使用的話,還是要換成墨西哥比索,所以還是必然要更注重零售系統的應用,把跨境匯款作為應用的側重點是有問題的,起初Libra是以貨幣籃子為后援的,后來Libra2.0改為以美元為后援,大家知道發展大陸家實際上擔心自己本國出現美元化或者類似的問題,
所以事情不是那么簡單,障礙往往不是在于技術系統,此外,國際上都關心反洗錢、反恐融資和毒品交易的情況,大陸還要加上一個關切,就是賭博交易問題。因此,如果要搞跨境交易,以零售支付為基礎,還是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尊重各個國家貨幣主權、自身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規定。
現在的技術可以使許多技術問題在支付瞬間得以解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便捷實現,這跟以前的技術處理辦法很不一樣,比如在支付環節中不管用不用區塊鏈都可能有智能合約,或者嵌入支付條件,
在此情況下,大陸和其他東亞國家,特別是東盟,可以穩步向前推進跨境支付,因為各國條件差異比較大,政策法規環境差異也比較大,發展水平也不同,這需要各國在大陸零售支付系統堅實發展的基礎上,然后先重點解決跨境旅游等經常項目支付,同時尊重有些國家防止美元化的需要,當然,在此過程可能會伴隨人民幣國際化,但不應強推,更要避免被說成是人民幣化,央行還是要把精力放在跨境支付清算環節的合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