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美國CFTC與美國SEC是幣安最大威脅

原文標題:一文帶你了解幣安的最大威脅:美國CFTC與美國SEC

吳說作者 | 談叔

本期編輯 | Colin Wu

幣安創立之初無須KYC即可使用它的部分服務。幣安的衍生品與上幣也最為激進。同時幣安與政府溝通的態度也非常積極。但在可預見的未來,非合規業務與監管之間的矛盾會更加激烈。

年利潤10億美金,估值數千億美金,BNB成為第三大加密貨幣,如果說誰能威脅“宇宙第一大所”幣安,可能只有標題中的這兩個美國政府部門了。

3月12日晚,根據Bloomberg的報道,美國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正在對幣安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是幣安是否在未受美國政府的監管狀態下,允許美國用戶在該平臺交易商品期貨。報道也同時指出,CFTC只是對幣安進行調查,目前并未指控幣安有不當之處。消息一經發布,幣安的平臺幣BNB隨即下跌了6%,此后下跌最高接近20%,

美國有諸多監管機構,比如SEC負責證券領域的監管,CFTC則負責商品期貨的監管,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它的期貨自然屬于CFTC的監管范圍,而且CFTC對于比特幣期貨的監管并非沒有先例——去年10月份,CFTC對于Bitmex包括創始人Arthur Hayes在內的四名高管進行了刑事指控,指控他們的Bitmex平臺為身處美國的用戶們提供了交易比特幣期貨的服務,

時至今日,Bitmex的四名高管尚未到案,不過據媒體報道,CEO Arthur Hayes將于下月自首,另有兩名高管也準備于近期到案。

為何CFTC要調查幣安?顯然,幣安平臺上有與Bitmex上類似的比特幣期貨合約商品,如果有美國用戶使用過該服務,自然就屬于CFTC的監管范圍,

盡管Bitmex和幣安后來都加強了KYC/AML相關的審核,并且阻止了美國用戶對它們的網站進行訪問,幣安還專門為美國用戶創建了合規的Binance.us,但無論是Bitmex還是幣安主站,從創立之初長期都無須KYC即可使用它們的服務(對于幣安,未經KYC的用戶每天的提幣限額是2BTC,具體見[幣安官網](1)),可見,無論是幣安或是Bitmex,都不可避免地曾經為美國用戶提供過服務,因而CFTC的調查合情合理。

被CFTC的調查并非幣安唯一的麻煩

作為一家非合規的交易所,幣安并非沒有意識到來自美國的監管問題。去年10月,[福布斯](2)雜志得到了一份幣安內部的報告,該份報告的起草時間是2018年,主要的目的是讓幣安盡可能避免來自于美國的監管,這份報告起名“太極”,從這個名字的寓意也可以看出它想要達到的目的。

Binance.us的設立就出自于這份報告,而設立Binance.us的目的,則是為了轉移美國監管層的注意力,Binance.us自創立之初就是從頭到腳徹底合規的交易所。不過這份報告也提到了Binance.us可以作為“魚餌”,吸引美國用戶使用VPN來使用幣安國際站。

毫無疑問,這樣的報道對于幣安非常不利,因而在福布斯發布這篇文章之后,幣安的創始人趙長鵬發布了多條推特指責文章內容的不實,隨后幣安公司甚至對福布斯發起了訴訟,聲稱福布斯對其進行了誹謗,不過根據報道,今年二月,幣安已經悄悄地放棄了該項訴訟。

“太極”計劃同時也制定了避免SEC監管的方案。眾所周知,幣安會每個季度拿出20%的利潤回購自己的平臺幣并進行銷毀,直至BNB只剩初始發行量的50%為止,2019年四月,幣安悄悄修改了BNB的白皮書,把白皮書中的“拿出當季度20%的利潤回購自己的平臺幣并進行銷毀”部分改成了“銷毀相當于當季度20%利潤的BNB”,

這中間的區別,在于原來的表述是從市場上回購BNB,而后者的表述則意味著幣安可以不進行回購,而是從銷毀公司保留的BNB中銷毀相應的數量,之所以這么改,是因為“回購”是一個股票市場的概念,這樣的說法,顯而易見地屬于SEC的監管范圍。

SEC監管對于幣安和BNB會有什么影響

幣安的防范并非沒有道理,在Coinbase最新提交的上市申請書中,特意說起coinbase也在同市面上一些“不怎么受監管的交易所”進行競爭,還特意點了幣安的名字,顯然再度引起了SEC的注意。

而對于幣安,SEC早已有了相應的動作,去年7月,SEC雇傭區塊鏈分析公司CipherTrace對于幣安進行研究和分析,據稱,CipherTrace是唯一一家可以對幣安上所有資產(包括BNB和其他所有代幣)進行分析和研究的公司,根據福布斯的猜測,SEC這步舉動是為了更重要的調查,即研究BNB是否屬于實際意義的證券。

如果SEC認定BNB為證券的話,那它可能將會對幣安發起訴訟,對于SEC來說,這顯然不是第一次,之前已經有過多起案例,最有名的要數對于發行EOS的Block One和對Ripple公司發起的訴訟。

最終,EOS的發行公司Block One同SEC進行了和解,并且交了2400萬美元的罰款。而SEC對于Ripple公司發行未經注冊的證券的指控,要求它的兩位高管交13億美金的罰款,在無法取得和解的情況下,Ripple公司已經選擇對SEC進行抗辯,

如果SEC將BNB認定為未經注冊的證券,并對幣安提起訴訟的話,會對幣安乃至BNB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一種情況是和解,如果能同SEC和解,那么在交一筆罰款之后仍然可以正常運營,參照EOS,和解相當于解除了SEC層面的監管風險,

另外一種情況,則需要參照Ripple,去年12月,SEC起訴Ripple的新聞一出,xrp的價格當天下跌了25%。一些合規的交易所,包括binance.us,為了安全起見,也在第一時間下架了xrp。

而在美國打官司,往往是個比較漫長的過程,例如紐約檢察院起訴bitfinex/tether,花了將近兩年的時間才出結果,對于Ripple公司的這場官司,可能需要不少時間才會有結果,而在這次的牛市中,xrp的價格同樣漲了回來,具體如何,大概要等到訴訟出結果才知道,而這可能需要長達幾年的時間。

對于幣安來說,如果真的遭遇了SEC關于發行未經注冊的證券的訴訟,可以判斷在當時肯定會引起BNB價格的下跌,Binance.us作為一家合規交易所,甚至可能會像下架xrp那樣下架自己母公司的平臺幣BNB。但由于法律程式需要漫長的時間,Binance.us等合規交易所的影響有限,在漫長的訴訟取得結果之前的時間里,BNB的價格更與幣安公司本身的表現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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