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法人,實質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才是法律上的法人。
1、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公司的權利與義務仍由公司享有、承擔。故法定代表人對公司債權和債務不享有權利、承擔債務。
2、若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股東,則對公司債權和債務的享有、承擔與法定代表人有區別。3、公司作為獨立法人,財產獨立于公司股東。一般情況下,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公司債務,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例外:①若股東未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按期足額繳納義務,則需要在其未繳足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②若公司股東與公司財產發生混同,則股東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因此,法定代表人對外不享有、不承擔公司債權、債務。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享有、不承擔公司債權、債務;但有例外。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兩碼事!上面有幾個律師的執照是怎么取得的啊?[捂臉]
可以,請先描述一下你的問題。//@福州和潔醫紡王學光:請山竹律師爭務所幫解答
回答的都不是一個問題,人家問法人變更后是否承擔前法人的責任,你回答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的關系。
您好!山竹律師,我是新疆喀什的,我在15年全資收購了一家公司,現在法人是我,股東也是我自己,當時也在公證處做了公證,15年以前的債權債務都屬于前法人,現在才知道他在15年以前欠的有土地稅沒有交,現在稅務局把發票給我停了,這種情況我可以申訴嗎?
有個朋友公司變更的新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后,法院判決債務有新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去年已經進入執行階段了,并凍結了新股東財產,這樣合規嗎?
那我朋友的公司 他是法人 合同糾紛敗訴 因為找不到他 直接上失信名單了
我是有限公司,沒有(責任)二字,可以申請破產嗎,山竹律師?
請問,我是公司百分之九十五的大股東,又是法人,該承擔什么責任?
按照你的觀點,可以規避很多風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