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速覽韓國特金法實施條例最新解讀

撰文:張改娟

今日韓國發布特別金融法實施條例,并將進行 40 日的立法公示以接受公眾意見。那么,最新特別金融法實施條例相比于 3 月份修訂案有何調整?對交易所和銀行又什么影響?鏈聞為你圈出了值得關注的所有重點資訊。

3 月份發布的《關于特定金融交易資訊的報告與利用等法律》(特別金融法)修訂案對虛擬資產以及虛擬資產運營商進行了定義,并規定虛擬資產運營商必須在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旗下金融情報分析院(FIU)進行申報,以及在金融機構注冊實名賬戶等,以承擔反洗錢義務,

在了解特別金融法對交易所及銀行的影響之前,我們將先對實施條例進行逐項解讀。

特金法實施條例要點解讀

虛擬資產的定義

特金法賦予了虛擬資產經濟價值,并將其定義為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進行轉移的電子憑證,同時,特金法中定義的虛擬資產不包括以下幾種型別:

  1. 不能兌換成貨幣、財物和服務且其使用范圍受到發行者的限制,
  2. 《游戲產業法》內規定的通過游戲獲得的有形或無形物;
  3. 預付電子支付手段及電子貨幣;
  4. 以電子形式注冊的股票;
  5. 電子票據;
  6. 電子提單;
  7. 其他根據交易的形態和特征由實施條例規定不屬于虛擬資產的,

實施條例中對預付卡、電子商品券、電子債券等進一步排除在外,

虛擬資產運營商的定義及業務范圍

特金法中規定的虛擬資產運營商是指從事以下業務的運營商:

  1. 提供虛擬資產買賣、兌換以及轉賬等服務;
  2. 虛擬資產的托管;
  3. 進行虛擬資產買賣、兌換行為的中介商或經紀商;
  4. 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其他行為。

實施條例中,未新增或者刪減修訂案中關于對虛擬資產運營商的限定范圍,但將適用特金法的虛擬資產運營商進行限定,僅包括虛擬資產交易所、虛擬資產托管商、虛擬資產錢包提供商等主要運營商。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條例中還指出,盡管匿名幣(Dark Coin)等適合虛擬資產的定義,但由于難以識別交易細節且其易成為洗錢工具,計劃禁止虛擬資產運營商處理這類虛擬資產。換句話說,將禁止虛擬資產運營商處理采用隱私技術而無法在轉賬時識別交易細節的虛擬資產,

實名賬戶注冊標準

此前通過的特金法修訂案中,為提高虛擬資產的交易透明度,虛擬資產運營商需在金融機構(目前僅為銀行)開設實名賬戶,實施條例規定了五個詳細的注冊標準,即:

  1. 客戶存款應與公司自有資金分開單獨存盤管理
  2. 需獲得資訊保護管理體系(ISMS)認證
  3. 對被判處高于罰款的刑事處罰后未滿五年或被撤銷職權未滿五年的公司不予受理;
  4. 客戶交易明細應分開單獨管理;
  5. 金融公司應根據其建立的反洗錢程式和準則進行風險評估

當然,因不提供法定貨幣和虛擬資產之間的兌換服務而無客戶存款,且不需要開設客戶存款的虛擬資產運營商則屬例外,這將由 FIU 進行規定,不過,這類虛擬資產運營商也需向 FIU 進行申報并履行其他反洗錢業務。這意味著,銀行將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交易所的「命運」,

虛擬資產運營商披露業務

特金法修訂案此前規定,虛擬資產運營商應遵守轉移規則(Travel Rule),即在轉移虛擬資產時實行披露資訊業務,

而最新發布的實施條例規定了虛擬資產運營商披露客戶資訊的具體標準,考慮到虛擬資產運營商之間需要自主構建一個資訊共享系統,實施條例決定將該規則的執行日期推遲 1 年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另外,條例規定,虛擬資產運營商在轉移價值 100 萬美元以上的虛擬資產時需進行披露。另外,該規則不適用于個人之間的交易,僅適用于虛擬資產運營商轉移或接受虛擬資產的情況,

不同型別的虛擬資產轉移是否受到監管,制圖:鏈聞

虛擬資產運營商的申報義務

金融情報分析院將負責虛擬資產運營商的申報等工作。對于申報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流程,FSC 之后將發布虛擬資產運營商申報手冊,

特金法對交易所和銀行有何影響?

特金法在今年 3 月份發布之后就引發了行業對于交易所的擔憂,當前,只有四家交易所與銀行進行了實名賬戶認證,分別為 Bithumb、Upbit、Coinone 和 Korbit,韓國中央日報稱,如果銀行不幫其他交易所開設實名賬戶,或者其他交易所不具備開設實名賬戶的資格,這些交易所將無法繼續運營,

換句話說,銀行將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交易所的「生存命運」,不過,特金法在明年 3 月份生效后,申報接受的視窗期直至 2021 年 9 月才截止,此后監管部門將進行 3 個月的評估。這樣一來,目前不具備開設實名賬戶的虛擬資產提供商還有足夠多的時間進行準備,

但同時,交易所的行為也將影響到銀行,金融情報分析院的一位官員稱,在特金法實施后,如果一家虛擬資產經營者被曝出涉及洗錢等非法行為,那么與之進行交易的銀行也將面臨大額罰款。由此可見監管部門對特金法的執行力度,

而另一方面,韓國銀行機構也在探索進入虛擬貨幣領域。韓國當地媒體 MTN 此前報道 稱,韓國兩家大型商業銀行友利銀行和新韓銀行表示,目前正在商討引入加密貨幣服務的可能性,以應對特金法修訂案的通過。另外,韓國 NH 農協銀行也表示,目前正在與區塊鏈研究院 Hexlant 合作,以引入加密貨幣托管服務,

特金法實施條例八問八答匯總

問題一、特金法修訂案的實施是否意味著虛擬資產的制度化?

該修訂案根據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提供的建議制定,為虛擬資產運營商施加了反洗錢義務,如需履行報告可疑交易、投資者保護、業務監管等職責,并非是將虛擬資產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

問題二、什么樣的虛擬資產運營商需要履行申報義務?

虛擬資產交易所、托管商、錢包提供商等需履行申報義務,

問題三、為何會要求金融公司在為虛擬資產運營商開設實名賬戶時進行反洗錢評估?

這并非對金融機構需要履行的新義務。金融公司本就應該對金融交易評估反洗錢風險。

問題四、目前為虛擬資產運營商開設實名賬戶的金融公司為何僅限于銀行?

在特金法實施之初,將先從有反洗錢工作開展優勢的銀行開始,之后可能會商討引入其他金融公司。

問題五:哪些虛擬資產運營商無需開設實名賬戶?

不提供虛擬資產和法定貨幣兌換服務的虛擬資產運營商無需開設實名賬戶。

問題六、不涉及現金交易的虛擬貨幣運營商能否得到法律豁免?

若不涉及現金交易,則無需進行開設實名賬戶,但仍需履行申報業務、反洗錢業務以及獲得資訊保護管理體系(ISMS)認證。

問題七、是否擔心未申報虛擬資產運營商的關閉會對投資者造成損失?

韓國政府也意識到了此類問題,將事先采取措施作出回應,如進行國會說明、國民宣傳以及開展行業洽談會、交流會等,

問題八、韓國對虛擬資產、區塊鏈以及 ICO 的未來政策導向是什么?

虛擬資產方面,為應對與虛擬資產有關的過度投機和非法活動,監管部門將協同配合,加大監管力度。區塊鏈技術方面,韓國將繼續支持相關研發及人才培養。而對于 ICO,韓國將繼續維持此前發布的 ICO 禁令,

虛擬資產監管、區塊鏈產業以及央行數字貨幣發展并行

除特別金融法之外,最近一年,韓國陸續頒布了多項關于涉及虛擬資產、數字貨幣或區塊鏈的法案。

7 月份,韓國政府在擬議的 2020 年稅法修正案中表示,將通過虛擬貨幣等虛擬資產獲得的收入納入其他收入,并將從明年 10 月份開始對每年超過 250 萬韓元的數字貨幣收入征收 20% 的資本利得稅,需繳納虛擬資產資本利得稅的人需要在每年 5 月進行申報,

此后,韓國財長洪南基表示,如果可以完全掌握加密資產的交易明細并將其系統化,則可以考慮將其按照金融資產進行征稅。洪南基表示,「目前,加密貨幣市場的規模超過 500 萬億韓元,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無法弄清收入,也無法對此進行征稅。此前政府已經決定將通過虛擬貨幣等虛擬資產獲得的收入納入其他收入,」

另外,韓國在央行數字貨幣的進展也不斷取得突破,韓國央行已于今年 7 月完成了基于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設計 / 需求及技術評審等工作,并在此基礎上推進了第二階段專案「CBDC 工作過程分析和外部咨詢」,計劃在明年建立和測驗央行數字貨幣試點系統

區塊鏈產業方面,在今年 6 月份舉行的韓國第 16 屆第四次產業革命委員會上,韓國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MIST)發布區塊鏈技術推進戰略,決定在在線投票、捐贈、社會福利、可再生能源、金融、房地產交易、郵政服務等七大領域引入區塊鏈技術。

另一方面,韓國多地也在不斷發展區塊鏈產業,韓國政府在今年年中時表示,計劃在未來五年內投資 1000 億韓元,以發展和開發向數字經濟過渡所需的區塊鏈技術,包括共識演算法、智能合約和去中心化身份認證(DID)等核心技術,目前,韓國政府已通過了針對該專案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另外,首爾市此前決定在今年下半年在區塊鏈等領域追加提供 56.7 億韓元研發資金,釜山市也計劃在 2021 年投入 65.1 億韓元培養區塊鏈、AI 等相關研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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