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一線 |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布咨詢檔案,稱無牌從事受規管的虛擬資產活動屬刑事罪行

文 | 梁雨山

YouMeLiveAPP(微信:hxcj24h)一線11月4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布咨詢檔案(點擊下載:《有關香港加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管的立法建議公眾咨詢》),就加強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的立法建議,征詢公眾意見。

咨詢檔案指出,“所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要求延伸至適用于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和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根據特別組織的要求,我們會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和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兩級注冊制度,并賦權有關監管當局監管相關行業”。

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監管措施,咨詢檔案指出,“建議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規定任何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受規管業務,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并符合適當人選準則,而持牌人須遵守《打擊洗錢條例》所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資者的規管要求,”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無牌經營,其從事活動即屬刑事罪行,定罪可被監禁7年和罰款500萬元,“如有關罪行是持續的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 10 萬元”,另外,如持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其負責人違反法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要求,將可被刑事起訴,經公訴程式定罪,可被監禁兩年及罰款100萬元。

關于申請牌照的資質,咨詢檔案顯示,我們建議只有在香港成立并有固定營業地點的公司,可申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不具備法人地位的自然人或商業模式(例如獨資經營或合伙),均不符合資格申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注:據YouMeLive此前報道,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需持有SFC 7號牌照)

需要注意的是,咨詢檔案指出,持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在初期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而所謂的「穩定幣」亦屬受規管的虛擬資產。

日前,香港區塊鏈協會 HKBA 主席 Tony Tong在接受YouMeLive采訪時曾透露,“之前香港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 VATP 可以選擇申請牌照,也可以選擇不申請-只要不涉及證劵通證 Securities Token ,那么這對于那些選擇申請牌照的公司來說有點不公平,他們花費幾千萬成本搞合規 compliance 運營 – 買保險Crypto Assets Insurance 等。如果現在需要大家一致申請牌照,那這對行業來說更公平、更正面”,

據介紹,很多中小企業根本沒有足夠的人力、財力來支付申請、維護牌照的費用,即合規運營的成本非常高。“目前,很多大型交易所運營主體在香港,包括 Tether、BitMex等,它們中的大多數都選擇不去拿牌照。那現在如果要求所有交易所都拿牌照,那對行業更加公平,對用戶來說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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