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個人所得稅其實一般人都是稅務部門,收多少就是多少。但具體是怎么計算的,我們應該也要了解個明白吧?
2019年以前我們實行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項計稅,2019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綜合計稅。
居民的個人綜合所得,實際上是包含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費收入、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所得四大類。
按照一年6萬元的標準進行綜合計算,不過大家不要以為以前每個月扣稅的方式不夠了。國家采取的仍然是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制,原先的扣繳方式并沒有改變,每月會進行累計預扣除。
有點變化的是工資收入高的人,發工資的頭幾個月由于累計的納稅額比較低,適用的稅率比較低。比如月收入3萬元的人群,第一個月累計應稅所得額是25000元,低于36000元按照3%計稅。當然,后續月份適用的稅率會越來越高。
關于年終獎的計稅問題,國家有一個優惠政策,年終獎是單獨計稅。
如果本人的當月工資高出免稅額5000元,那么就使用年終獎除以12,找出對應的稅率來計算。如果是10萬元的話,應稅稅率將是8333元。
那么使用的是10%的稅率,稅前扣除額度是210元,這樣實際納稅是623元乘12等于7476元。
這一政策本來應當根據綜合計稅來調整,后來國稅總局發布了《關于個人所得稅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規定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延遲到2022年1月。
大家也可以選擇2019年實施綜合計稅,這樣可能更合算一些。因為,國家開始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比如獨生子女贍養父母可以享受免稅額度2000元,子女教育費用也可以每月免除1000元。
如果是8000元的話,綜合計稅應當這樣計算。一年的總收入是5000×12+10萬元,合計16萬元。
免稅額度96000元,應稅額度是64000元。其中36000元,按照3%的稅率計算,28000元按照10%的稅率計算,合計需要交稅3880元。
這樣能夠省稅3596元。
具體操作的話應當是,首先年終獎預扣預繳7000多元的個人所得稅,到2020年3月份綜合計算之后,然后辦理匯算清繳退稅。
貌似舉例計算有點問題[可憐]
獎金除以12得商,確定稅率。此辦法還能用3年
簡單問題讓你復雜化了。一月減免3000,一年就減免36000,如對應10%的稅率,就少交3600元的稅。你咋算成3596元?那4元哪去了?
你算的真麻溜,不過真的沒看懂!
你確定免稅額度為96000元嗎?
每月9400,年終獎9萬,怎么選擇扣稅,最享受國家紅利?請老師指導指導
你的年終獎算稅法是從哪兒學的[捂臉]
沒看懂,5000每月,申報的項目每個月都用不到,年底怎么扣。
那么公司裁員的賠償了!是需要繳稅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