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營P2P網貸機構全部停業,之前平臺借的款是不是不用還?

P2P是詐騙集團,聯盟輪流訛詐,全靠詐騙,威脅手段,逼死手段。裸照,裸貸,迫使貸款人寫借條。砍頭息,利滾利,每月翻倍,每月重新寫借條。有的一星期本金利息就翻一倍。現在要什么還?實際借多少?要還多少?所以,詐騙集團的債,”讓詐騙集團自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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