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人們對比特幣有這些最常見誤解,我們來一一回應

撰文:Ria Bhutoria,富達數字資產研究總監

編譯:Perry Wang

圍繞 比特幣 仍不少批評和誤解,在此讓我們回顧并回應,以下是最常見的批評意見,我們已經談論了多次,但考慮到近期對比特幣的關注度上升,我們想分享一下最新的回應。特別是:

  1. 比特幣價格 過于動蕩 ,不能作為價值存儲。
  2. 比特幣不能成為 支付 手段,
  3. 比特幣是 資源的浪費
  4. 比特幣被用于 不法活動
  5. 比特幣 不受任何支持
  6. 比特幣會 被競爭對手取而代之

批評 #1:比特幣價格過于動蕩,不能作為價值存儲

回應:比特幣的波動性是一種權衡,換來的是資產完全 沒有彈性供應 和一個 無法干預 的市場,不過,隨著比特幣的采用以及衍生品和投資產品的發展,比特幣的波動性可能會 繼續下降 ,就像歷史上其它投資品一樣。

正如我們在之前的研究報告中所講的,從微不足道的認知度和成為全球價值存儲的新資產,比特幣的發展軌跡不太可能是線性發展的。在當前,比特幣是一種 新興的價值存儲 ,正經歷金融化,并正在鞏固其作為價值存儲的地位。相對于其他價值資產 (如黃金) ,比特幣的持有者人群較窄。

隨著現貨和衍生品市場流動性的增加,以及產品的發展使得投資者能以不同的方式表達對比特幣的興趣,比特幣日常波動性應該會 隨著時間而下降 ,從而為市場參與者擴大持有人群、提高參與度和異質性。隨著比特幣持有人群越來越大,新參與者移動市場能力的降低,比特幣的價格應該隨之穩定下來,

不過,雖然比特幣的波動性相比目前應該會繼續下降,在下面的段落中,我們對比特幣的波動性進行 情境化分析

分析比特幣波動性的一個角度是將其與 20 世紀 70 年代的黃金 進行比較。正如 Bitwise Investments 的研究負責人 Matt Hougan 所強調的,當時美國放棄金本位制時,投資者對黃金的作用并不清楚,這導致了黃金價格經歷了與比特幣今天類似的年度甚至日常波動,例如在 1973 年,黃金的價格在超過 10% 的交易日中出現了 超過 3% 的漲跌幅 。不過,正像華爾街傳奇對沖基金經理 保羅·都鐸·瓊斯 ( Paul Tudor Jones) 2020 年 5 月被廣泛閱讀的一封致投資者信中所說:

就黃金而言,當時是一個絕佳的買入機會,因為黃金價格之后比之前的高點又漲了三倍多。

Paul Tudor Jones,對沖基金管理公司 Tudor Investment 創始人兼首席投資官

理解比特幣波動性的另一種方式是,它是資產 完全沒有彈性供應 的結果,需求的增加不能導致比特幣供應的增加或比特幣的發行速度增加 (由于難度調整,確保平均每十分鐘產生一個區塊)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供應沒有彈性也讓比特幣 變得稀缺和有價值 ,因此,比特幣投資者接受波動性作為獲得價值存儲資產升值的成本或溢價,他們認為這一價值存儲資產存在一個顯著的、未開發的可觸及市場。

比特幣的波動性也可以解釋為比特幣有一個抗干預的市場——沒有中央銀行或政府可以介入支持或支撐市場,人為地制服波動性,比特幣的波動性是 換取無扭曲市場 的權衡,真正的價格發現伴隨著波動性,可能比人為的穩定更可取,因為后者如果導致扭曲的市場,在沒有干預的情況下可能崩潰,

我們經營所在的市場高度扭曲,其上升軌跡越來越取決于:以已經捉襟見肘的 貨幣政策 立場的力量,強行壓制越來越多的逆勢,最終取決于投資者對此集體信念的持久性如何,

Mohamed A. El-Erian,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PIMCO)前首席執行官兼聯合首席投資官

批評 #2:比特幣不能成為支付手段

回應:比特幣精心權衡了 有限和昂貴的容量 等,提供核心屬性,例如去中心化和不變性。鑒于其 高結算保證 ,比特幣優化了其有限的結算能力,處理這些在傳統軌道上并未得到良好服務的交易。

許多人仍然相信比特幣的核心用例是日常低價值交易的支付手段,批評人士認為,在該用例上,比特幣已經失敗,因為它不提供 (也不能) 提供與 Visa、萬事達卡或 PayPal 等支付軌道相同的交易,與部分人所認為的相反,來自 Chainalysis 的數據突顯出,自 2017 年以來,通過線上支付機構流動的、有效的交易額每季度 超過 5 億美元 ,為比特幣用作支付手段劃定了下界值。

作為一種支付手段,比特幣可以在 特定情況 下比現有技術 (如國際支付) 表現更好,但 Visa、Apple Pay、Google Pay、PayPal 和法幣在大多數日常支付中運行良好,并且表現優于加密貨幣,

John Pfeffer,Pfeffer Capital 合伙人,私募股權投資機構 KKR 前合伙人

接受比特幣以有限吞吐量實現去中心化和實施適當的制衡,接下來值得問的問題是:什么交易值得寫入比特幣的底層?而且,哪些交易要求比特幣全球、不可變結算?可以說,比特幣有限容量最有價值的用途不是記錄在銷售點與日常付款相關的交易數據,比如日常支付一杯咖啡的例子,而是用于從比特幣的 高保證 中獲得最多收益、而傳統金融軌道 服務不足 的交易。

例如,使用傳統金融軌道效率低下和 / 或成本高昂的情況。

這包括但不僅限于 國際企業 的全球結算,甚至各國央行和政府之間的結算,一個此類的例子是 BitPesa ,幫助客戶 (中小企業和跨國公司) 通過比特幣在非洲貨幣間進行雙向交易和內部交易,BitPesa 是首批利用比特幣進行 商業結算 、以降低在前沿市場開展業務的成本和摩擦的企業之一,

在特定情況下,比特幣也可能提供優越的 匯款選擇權 ,因為匯款速度緩慢,費用高,尤其是來自或匯往資本管制或與高通脹斗爭的國家。據世界銀行數據顯示,2020 年第一季度,全球匯款 200 美元的平均成本為 6.8%。

此外,雖然鏈上容量有限,但結算到比特幣的 第二層解決方案 (例如閃電網路、bitcoin banks 或其他) 可能會滿足對低手續費比特幣交易的需求 (盡管沒有相同的鏈上結算保證) 。

稅收處理 是另一個因素,使比特幣使用復雜化,在美國等國家很難作為支付手段,例如,美國國家稅務局 (IRS) 將比特幣分類為「 財產 」。在支付方面,這意味著比特幣用戶每當用比特幣支付或購物時,必須計算自己的收益或損失,降低了比特幣作為一種支付工具的吸引力和無縫感,

批評 #3:比特幣是資源的浪費

回應:比特幣挖礦的很大一部分電力來自于 可再生能源 ,或者是那些缺少用途、隨時被浪費的能源。此外,比特幣網路消耗的能源是資源的有效和重要的使用,

以可再生能源為動力挖出的比特幣所占比例的估值存在多個版本。例如, 劍橋另類金融中心 (CCAF) 的第三份全球加密資產基準報告估計, 76% 的礦工 使用可再生能源作為其能源組合的一部分,特別是 水力發電 。根據 CCAF 的估計,可再生能源占比特幣挖礦能源消費總量占比為 39%。 CoinShares 則估計,截至 2019 年 12 月,可再生能源在比特幣挖礦的能源組合中的滲透率為 73% ,這兩家機構的估計都表明,大量挖礦業務由可再生能源 (如水電、風能、太陽能) 提供電力,

最近的一些資訊還表明,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挖礦業比例將繼續增長,例如, En+ 集團 成立了一家合資企業,利用在比特幣挖礦中具有低碳足跡的可再生能源資產,CCAF 還估計,即使完全采用煤炭作為發電能源,比特幣挖礦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總量不會超過 5800 萬噸,只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 0.17%,

近期還成立了多家采用 閑置天然氣 進行比特幣挖礦運營的企業,利用可能不用于其他目的的能源,同時在這個過程中減少碳和甲烷的排放。使用閑置天然氣副產品開采比特幣的公司,也有潛力產生比他們按市場價格出售天然氣多出 十五倍以上的收入 ,他們還可以成立比特幣挖礦業務,以遵守限制可燃燒或排放的閑置天然氣數量的法規,避免監管罰款或關閉運營以防止天然氣積聚,

閑置天然氣是用途極為有限的天然氣,很可能會 被浪費掉 。油井或氣井沒有輸送天然氣所需的管道基礎設施,會被認為是閑置。如果沒有管道能力進行運輸,或者價格過低,不足以覆蓋運輸成本,閑置天然氣無法被利用,會被點燃 (人為點燃,以避免爆炸風險) 或排放 (被釋放到空氣中) ,美國前兩大油田 2019 年點燃或排放了約 5000 億立方英尺天然氣,其對大氣的影響相當于七個以煤為燃料的工廠直接排放的碳排放污染相等。2019 年 12 月, Crusoe Energy Systems 宣布計劃今年建立 70 個比特幣挖礦單位,阻止每日點燃 1000 萬立方英尺天然氣。石油跨國上市企業 Equinor 也披露了采用閑置天然氣進行比特幣挖礦的計劃,這些天然氣否則將會點燃,造成碳排放,

我對此最喜歡的思考方式如下,想象一下世界地圖,但以當地電力成本作為決定峰谷的變量。將比特幣添加到其中,就像將一杯水倒在 3D 地圖上一樣:它沉淀在低谷中,使其 抹平了與地面的差距

Nic Carter,Castle Island Ventures 合伙人,Coin Metrics 創始人,曾任富達首位加密數字貨幣分析師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比特幣挖礦確實消耗能源。因此,問題就變成了,用能源來保護比特幣網路和處理交易是否值得?當然,答案會因人而異,有些人認識到:比特幣作為第一個也是唯一可以稀缺、去中心化、抗審查和抵制收繳的數字資產,能提供不可逆轉的交易,因此認為其 重要性 值得這種投入。比特幣最有價值的功能 —— 其完美的稀缺性、不可變性 (交易的不可逆性) 和安全性 (抗攻擊能力) —— 與真實世界用于挖礦的資源直接相關。如果沒有昂貴的挖礦和維護,比特幣將無法履行其作為一個安全的 全球價值轉移和存儲系統 的角色。

在長期游戲中,能源最重要的目的可能用于 確保貨幣網 絡誠信度 和建設這樣的比特幣網路,

Parker Lewis,Unchained Capital 業務拓展負責人

批評 #4:比特幣被用于不法活動

回應:比特幣與現金或互聯網一樣是中性的,其屬性對好人有價值,對壞人可能也有價值,不過從全部交易的占比來看,比特幣交易與不法活動的關聯度是非常低的,

批評比特幣被用于 犯罪活動 類似于批評現金用于非法活動,或批評互聯網中存在 暗網 和非法市場,比特幣 (如現金或互聯網) 是中性的。比特幣提供新的特性,對社會產生凈積極影響;然而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和抵制審查特征也可能被壞人利用。

重要的是不要考慮比特幣在真空地帶非法活動的使用,根據區塊鏈分析公司 Elliptic 的數據,比特幣在非法活動 (如暗市、勒索軟體、欺詐活動) 中的使用一直 呈下降趨勢 ,與非法活動相關的交易近年來占比特幣交易總額的 不到 1%

比特幣的透明特性使得我們能確切估算到比特幣在非法活動中的使用所占比例,而現金和金融體系在犯罪活動中的所起到的作用則無法做這種比較準確估算,因此人們更容易將這類臟水潑向比特幣,同時忽視現金以及金融體系在犯罪活動中的角色。例如,根據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 和 Chainalysis 的數據統計,在暗網上每有一美元用于購買比特幣,對應至少有 800 美元是通過現金洗錢的,

雖然虛擬貨幣被用于不法交易,但與通過傳統金融服務的不法活動數量相比,這一數量很小。

Jennifer Fowler,美國財政部前恐怖主義融資和金融犯罪副局長助理

批評 #5:比特幣不受任何支持

回應:比特幣沒有現金流、工業效用或法令的支持,它是由 代碼主要利益相關者之間存在的共識 給予支持。

在《 究竟什么是資產類別? 》 (What is an Asset Class, Anyway?) 的開創性論文 (于 1997 年發表于《投資組合管理雜志》) 中, 羅伯特•格里爾 (Robert Greer) 定義了三種「 超級資產類別 」——資本類資產、可消費 / 可轉換 (C/T) 類資產和價值存儲 (SOV) 類資產,

Greer 將黃金列入 價值存儲 超級類別,其中的資產「無法被消費,也不能產生收入,但是它們有價值」 ,然而考慮到黃金被用于珠寶和科技產業( 例如電子產業和牙醫業) ,它也有 C/T 超類資產特征。但是黃金珠寶被視為另類價值存儲工具,作為「 私人儲備貨幣 」,僅有很少一部分用于工業應用 (2019 年僅有 7% 被用于電子和牙醫產業) ,

Robert Greer 還將法幣列為價值存儲資產。法幣地位的爭議在于其價值完全系于 對政府的完全信心 及政府的信用。然而在很多情況下,對政府能力和央行合理管理法幣的信心會出現嚴重錯位 (近期例證參見委內瑞拉和黎巴嫩) 。多家央行和政府的貨幣及財政政策近乎破產,以此為杠桿導致其法幣的購買力出現嚴重損失,

根據 Greer 的定義,比特幣最適合價值存儲超類。比特幣不是由現金流支持的,也不是由工業用途或法令支持的,它的特點是由代碼作為后盾,代碼由主要利益相關者之間的 社會契約 加以實現,這些利益相關者群體處于均衡狀態,沒有一個群體具有超大權力:

  • 用戶 選擇在網路上進行交易并為 交易最終性 付費
  • 礦工 選擇承擔交易處理成本,提供最終性
  • 節點 選擇運行比特幣軟體以驗證交易
  • 開發者 選擇維護比特幣軟體

比特幣的利益相關者明確選擇使用和支持比特幣區塊鏈網路,實現 比特幣的獨特屬性 ——比特幣的完美稀缺性、交易的不可逆性,以及抵制收繳和審查,每增加一個新的利益相關者——換句話說,比特幣的 網路效應 使其更可靠,進一步強化其屬性,吸引更多的利益相關者持有該資產等等。

比特幣代碼提供了規則,但利益相關者執行規則和對規則達成協議,產生了當前存在的這一安全、開放、全球價值存儲和轉移系統。

批評 #6:比特幣會被競爭對手取而代之

回應:盡管比特幣的 開源軟體 可能會被分叉,其社區和網路效應則不會,比特幣為市場認為有價值的核心屬性做出了權衡取舍。

當前已經涌現出許多數字資產,聲稱會改善比特幣的缺陷。然而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能夠實現 類似比特幣的網路效應 ,比特幣具有使其具備不俗價值的品質,并且如本文中多次提及的那樣,它做出明確的權衡來提供這些品質,雖然競爭對手試圖改善比特幣的局限性 (例如,其有限的交易吞吐量,或較大的波動性) ,但代價全部是犧牲了 使比特幣有價值的核心屬性 (例如,完全稀缺性、去中心化、不變性) 。

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按市值、投資者和用戶數、礦工和驗證人,以及散戶和機構基礎設施和產品考量,比特幣繼續占據加密貨幣之王的 主導地位 ,如下圖所示,比特幣的市值比競爭對手 (其他 PoW 數字資產) 的總市值 高出多個數量級

盡管比特幣的軟體是開源的,可能會被分叉,但其 網路效應社區 ( 利益相關者、礦工、驗證人、開發者、服務提供商) 不會。這些利益相關者理解和接受比特幣所做的權衡取舍不會被輕易復制。

結論

雖然這篇文章沒有完全涵蓋對比特幣的詳盡批評,但我們相信,這里概述的回答經過調整,可能解決其他 常見的誤解

比特幣是一種 獨特的數字資產 ,而一個日益數字化的世界需要挖掘比表面更深的層次來了解其核心屬性和權衡取舍,比特幣推動旁觀者質疑先入為主的、所謂正確、被廣泛接受的觀念,開始理解比特幣全部的價值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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