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有這種可能性,這是在規避還款責任還是不得不這樣做?
之前看到過一個視訊,視訊中是一個老賴,因為做生意欠了大約1000萬,已經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了。于是他干起了外賣,用的別人的身份和微信銀行卡收跑腿費。他在視訊中這樣說道,他不是不想還錢,只要是有錢打進他的微信或者支付寶,哪怕是一元錢,都被法院劃扣了,但是為了能夠還上這些錢,他要先活下去,他要有一點積蓄后才能東山再起。
聽了這些話,未免讓人心酸,確實,如果他真的想要還上這么多錢,打工是不可能的,唯一可能的是有一些資金,能夠讓他東山再起。但是,只要是有錢打進來,必然會被法院查扣。
看到這個故事,讓人感到一些莫名的心酸,因為投資失敗導致了自己被債臺高筑,被人起訴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如果沒有一定的資金讓自己翻身,那真的就待在失信人名單里了。
如果,有的人明顯有錢,但是不用自己的微信賬號,這就是在規避還錢義務,這種將來被認定為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可能也非常大,如果說是被逼得,真沒什么好說的。
要區分開來,債務人要與債權人簽訂還款協議,按時就般還款,求得理解和諒解。對老賴有錢不還,轉移財產拒不履行判決的,用什么方法對其討債都不過分,國家對其制裁多嚴厲都是正當的,慎致更應該以詐騙罪論處。\n對哪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來說,你考慮過債權人好心借錢給他們有的利錢都不要,他們經營失敗了總不能讓借錢人承擔吧?他們賺錢了風光了只是把借款還上。收益又都是他的。借款人又沒分享他們的收益,為何失敗了就不還錢了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父債子還才是真理。有錢錢擋沒錢人擋,何時何地都不能說胡的,人到禮到保證還款義務。主動寫好更換有效借據。說明原因求得理解,保證按時分期款。懂得感恩。我想沒有幾個愿意到法院起訴的。都是那些借了不還,不理不論,裝大爺,逼得債權人無路可走無計可施,才到法院起訴的,勝訴了再不還,法院國家稱其為老賴,法律制裁他還過份嗎?還錢是正理也是公理。
就不該用老賴這個詞來定義,如果是已非法占用為目的,實際有錢卻不想還的這不是賴是詐騙,如果是因為其它因素導致還不上的,根本原因是他還不上而不是不想還,人家有賴了嗎?為什么要叫老賴呢?
銀行破產不管你存多少錢,超過50萬不賠,失信人也應該超過了一定額度了不賠
沒路可走了,只有跳。
銀行破產了,還會還客戶本金加利息嗎?
對真正的老賴有用嗎?不過是對那些創業失敗想東山再起的人起到落井下石的作用,對那些有些不還的人一點用沒有!
國家應該放寬對失信被執行人飛機經濟艙和高鐵二等座的限制,被執行人交通工具被限制很難賺錢還債。
那些債主收別人利息的時候,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我老公創業、銀行里我是擔保人,現在公司破產、我受牽連、[流淚][流淚][流淚]
法院根本不會去凍結你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