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實行的是“養老保險制”,不是“政府養老金制”。“政府養老金”由政府財政發放,達到法定年齡、滿足一定條件即可領取,每人一份差別不大;“養老保險”既然是保險就有個投保繳費問題,投保多獲賠多、投保少獲賠少,所以,以養老保險為主要資金來源發放的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不繳不得”是基本原則。同時,社會養老保險不同于商業養老保險,它是由政府主導的,在確定和調整養老金時會適度考慮不同群體、不同地區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在初次確定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按60%繳存的按0.8計發,按100%繳存的按1.0計發,按300%繳存的按2.0計發;在每年調整時,采用“定額、掛鉤、傾斜”等具體政策,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以高補低”、照顧多數、兼顧平衡。但是,政策的調整的底線不能背離“保險”的基本原則,否則,搞平均主義大鍋飯,就沒有人再多繳費,當大家都按最低標準繳費的時候,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將大幅度減少,對養老金的整體水平勢必造成負面影響。
支持作者繼續發聲加油,深得民心為民請命,說出了億萬人民的心聲[贊][贊][贊][贊][贊][贊][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退休時不是按職稱計算了每個月應得的退休費嗎?應該是按年齡和平均來算比較合理。
希望這方面的作者積極涌現,這是民眾的愿望和心聲
財政資金在激存上不能高于百分之百,財政資金是國家的。企業激費公有資金也不得高于百分之百′,這是員工集體創造的財富。
多交多得、長交多得、不加不得的基本原則是合理的,但差距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