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Mike Tang,Lester Li
前言
本文是《Web3.0 Explorer》系列的第二篇,第一篇是:《對 Web3.0 概念的梳理》,本文也會承接上一篇的理念繼續探討。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加上目前行業仍處于發展的啟蒙階段,故本文很多地方也只是略作提及,并不深入,
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上一篇文章的核心思想:
- Web3.0 是一套開放的協議簇。基于開放的協議,能激發各方強大的創新能力,
- Web3.0 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平臺的利益分配問題,打破 Web2.0 導致的大中介平臺壟斷,讓價值從平臺順暢分配到平臺中的每個價值創造者,Web3.0 仍然會存在(大)平臺,但是這個平臺是歸社區共同擁有,
Web2.0 平臺由公司擁有,Web3.0 平臺由社區擁有。
對這種理念細化作圖如下:
Web2.0 Platform Illustration
Web3.0 Platform Illustration
相對于 Web2.0 平臺,Web3.0 平臺核心部分有如下一些參與方:
- Community Validators/Nodes:平臺網路的維護者,底層區塊鏈節點的運行者,驗證者,用于提供服務安全性。
- Community Contributors:包含社區開發者、宣傳者等等。對項目有直接貢獻,
- 其它所有的價值貢獻者:包含但不限于平臺內容貢獻者。價值貢獻者也覆蓋終端消費者,
也就是說,Web3.0 平臺對于 Web2.0 平臺來說,平臺已經不再是歸一家公司所有了,它存在一種組織形式的進化。
組織形式的進化
對平臺來說,組織形式的進化是全面的:既有內部的組織形式進化,也有與外部關系的組織形式進化,我們下面提到的幾個詞匯:項目,平臺,應用,Web3.0 App,這幾個詞,除非特別指明,默認都表達同一個意思,
先來說說項目內部的組織形式進化。
項目會保持一個精簡的團隊規模,只包含最必要的幾個組成部分:
- 核心管理團隊
- 核心研發人員
- 核心開發者社區運營人員
- 核心市場推廣人員
- 核心設計人員
- 必要的其它工作人員
除了上述核心人員,所有的崗位都可以開放給社區,也就是說社區可以共同參與項目的推進,比如:
- 由于是開源代碼,社區開發者可以貢獻代碼,修復 bug 等,對這些開發者,可以適當有 bounty 支持。
- 社區開發者可以參與申領和實現整塊功能,項目團隊可以采用發 issue 的形式,以 grant 的形式交給社區開發者開發,
- 在核心團隊外圍可以建立一些社區 KOL,幫助運營整個社區。適當可以有一些激勵措施。
- 所有參與做 validator 的節點方,可以自發幫助項目做宣傳。Validator 本身有激勵,不需要再額外激勵了。
采用這種與社區共同協作的形式,可以改變傳統企業研發和市場推廣的打法。也就是說,公司制的形式可能會被沖擊。
我們對項目的成本做了一些分析:
- 僅保留核心團隊,能大大降低人力資源成本,
- 甚至不需要集中的辦公室,或者只需要保留一個很小的辦公室,也能節約成本。
- 項目早期有社區的積極參與,能搜集更多人的需求,做出更好的產品設計,降低設計成本,
- 與社區強協作,可以極大的節省市場推廣的的費用,以及項目早期的公測費用,
- 與社區強協作,良好的互動,能提升產品的 bug 修復、功能升級的迭代效率,降低研發成本,
- 只要產品達到或接近預期目標,強烈的社區參與感會讓每個用戶自發的傳播,容易形成正向的網路效應,降低市場推廣成本,
這些節約出來的成本,可分配給平臺上真正的價值創造者。
然后講講項目與用戶的關系變化:
- Web3.0 平臺中,用戶在平臺上貢獻了內容或數據,給平臺創造了價值。至于這個價值是多少,可以做定量的指標評估(但不可能完全精準),這個評估一般來說不會是實時的,或預置的,這種價值產生的收益,最終會以某種形式分配給到用戶。
- 這種定量的指標和配套的計算方法,會以完全開放的形式,清晰準確地記錄下來,并以可靠可信的形式執行。
- 平臺與用戶,真正融合為一體,用戶樂于為平臺創造價值,平臺清晰可靠地為用戶回饋收益,
然后講講項目與資本方的關系變化:
- 傳統的天使輪,種子輪,ABCDEFG IPO 的路線在 Web3.0 平臺中不會再有效,一般來講,新的項目形式最多做到 B 輪就已經足夠了,
- 投資人在項目中的占比,不會太大。具體數值不同的項目會有不同。
- 核心團隊股份在項目中的占比,不會太大。具體數值不同的項目會有不同,
- 項目的利益分配比例,會盡可能地分配給平臺中的價值創造方。
也就是說,在平臺達到穩定成熟階段后,平臺本身的首要服務對象,是平臺的價值創造者,而不再是 Web2.0 中的投資人大股東等,最后,只有影響力投資能留存下來,
參見 《Thin Heads and Fat Tails: Understanding the Crypto Reinvention of Capitalism》,
這里需要注意一個問題,我們這里說的社區擁有平臺,不是將團隊徹底打散,完全利用社區的形式進行項目的去中心化運維。創始團隊股份占比不需要太多,但是作用依然非常重要。創始團隊的綜合能力仍然是一個 Web3.0 項目能否創業成功的首要因素。在整個項目的發展過程中,扮演核心推進和核心決策的角色,完全去中心化的鏈上治理不可取,效率極其低下,我們不能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如果人類社會能用投票解決一切問題,那么人類社會就不會如此復雜。
我們甚至可以將這種組織治理形式稱作弱中心化治理。
前面我們已提到 Web3.0 項目的組織形式(相比 Web2.0 項目)會發生一些變化。而利益的分配與組織形式密切相關。有沒有什么工具能支撐這種新的組織形式架構呢?新的模式呼吁新的解決方案,
區塊鏈登場
區塊鏈其實提供兩大核心能力:
- 更公平更開放的參與方式,也就是組織形式上的開放性。
- 資產按合約結算且可靠地無障礙地流通。
這兩個能力是建立在區塊鏈的各種基礎特性之上,因為我們這里談的是更高一層的概念,基礎特性不再贅述,
也就是說,將區塊鏈做為一個底層的利益分配系統,在區塊鏈之上,可以
- 支撐組織形式的開放性,
- 讓參與各方無條件地信任分配方式,對分配方式達成共識,
- 能保證利益分配的可靠執行。
下面我們分別講述一下這三點。
支撐組織形式的開放性
區塊鏈本身具有開放性,
- 不管是 PoW 共識協議,還是 PoS 等共識協議,其底層設計都是開放的,不是獨占的。
- 開放源代碼的軟體開發模式,讓整個社區的人都有機會低成本參與項目的貢獻。
- 開放源代碼的軟體開發模式,讓項目內容 / 算法開放性地面對各方機構的審計核查,
- 開放源代碼的軟體開發模式,讓項目決策可被所有人公開檢視和參與。
因此以區塊鏈為基礎設施的 Web3.0 系統,在基因層面就擁抱開放性,在區塊鏈系統之上,能建立起有效的新型的適應于 Web3.0 特征的開放組織形式,
讓參與各方無條件地信任分配方式,對分配方式達成共識
由于協議(代碼)的開放性,協議內容能被各方無條件驗證,分配方式屬于整體協議的一部分,因此也被各方無條件信任,協議的內容經過治理是可以變化的,每次變化都會開放地清晰地呈現到協議中,分配方式在一定時期內會保持穩定性,變動不會特別頻繁。各方對協議都信任,也就達成了共識。
能保證利益分配的可靠執行
一旦分配規則明確定義下來,就會落實到鏈上代碼。區塊鏈的基本特性,保證鏈上代碼在各個節點安全可靠地執行。如有分配規則的改變,也會更新在鏈上,各個節點升級協議,節點間的共識協議保證新的升級安全可靠地執行,
綜上分析,區塊鏈對于 Web3.0 至關重要,是 Web3.0 應用的必備基礎設施。
需要說明的是,區塊鏈技術本身,在其它領域可能有其它用途,不過這些不是本篇討論的對象,
Web3.0 的 Token 體系
前面論述過,區塊鏈是 Web3.0 應用平臺的組織形式和利益分配的的基礎設施,這其實隱含了兩個基本元素:
- 賬戶體系
- Token 體系
賬戶用于區分參與主體,Web3.0 App Token 即為傳統期權 / 股票的映射,作為鼓勵社區參與的一種手段,每一個 Web3.0 App 區塊鏈都可以有自己的 Token,特別是對于驗證節點參與方來講,獲得 Web3.0 App 的 Native Token 幾乎是必備的激勵措施。
在開放協議下,要吸引其它節點來做驗證,提供安全性服務,本身對于這些節點參與方是有成本的,必須有某種機制對其進行激勵,且能保證一定的利潤,才能讓這個開放的系統平穩運行下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本地 Token 對于 Web3.0 App 來說,是必須的,
類似傳統的主權貨幣有匯率兌換,不同的 Web3 App Token 之間也有匯率兌換。大體來說,都可以以穩定美元為基準進行匯率換算,
類似于傳統 Web2.0 企業的薪資加期權的形式,Web3.0 的本地 Token 對應于期權,相應地還應該有一種 Stable Coin,用于項目日常的運營收支。這種 Stable Coin,應該是業界通用的 USDT,USDC 等穩定幣,而不是項目本身發行的 Native Stable Coin,項目方不應該發行無法通用的 Stable Coin,
Web3.0 App 項目中的 Stable Coin 的獲得只能通過以下幾種形式之一:
- 投資人投資
- 捐贈人捐贈
- 借貸
- 項目的對外經濟活動的收入
項目中的 Stable Coin 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形式:
- 項目研發開支
- 項目推廣開支
- 項目運營開支
- 項目源材料供應商開支
- 社區項目支持開支
- ……
每一個 Web3.0 App 都應該設計自己的經濟體系(這句話有點多余,實際每個 Web2.0 App 也都需要設計自己的經濟體系,俗稱商業模式。用愛發電,畢竟不可持續)。也就是說,經濟體系是一個項目的底層機制的一部分,以區塊鏈為基礎設施的 Web3.0 App,能夠更靈活地設計自己的經濟體系,在這個領域能夠激發更多的創新,
但是,區塊鏈也不是萬能良藥,
區塊鏈的局限性
區塊鏈,從誕生之初,就有另外一個名字——分布式賬本。所謂賬本,也就是記錄交易(經濟活動)資訊的本子。那這么說來,是否可以給出這樣一個聲明:區塊鏈只應處理經濟活動相關的事務。
縱觀區塊鏈發展的歷史(從 2008 年開始),你會發現,幾乎所有有效的創新,都屬于經濟及金融領域的創新,將區塊鏈拓展到其它領域的嘗試非常之多,但是成果乏善可陳。可以仔細思考一下,背后是不是有一種內在邏輯性的東西在起作用。
將區塊鏈應用到其它領域,會遇到一些原理性的局限,
局限之一:多節點重復計算計算效率(能耗比)低下,多節點存儲冗余度極高
假設我們的區塊鏈有 100 個節點,相比于傳統集中式服務,每個邏輯的計算需要計算 100 份,比集中式服務消耗的能源高 100 倍(以上),如果節點更多,消耗的能源也會更多,存儲也是如此,對于傳統的集中式資料庫,加上容災備份服務,算重復 5 份,而區塊鏈的存儲,100 個節點就是 100 份,是傳統集中式資料庫存儲的 20 倍之多。如果有更多節點參與,這個倍數更大,
局限之二:存儲空間效率不高。
由于加密以及對 Proof 的要求,區塊鏈狀態存儲采用了如 MPT 之類的結構,存儲空間占用比較大,經濟效率不高。
局限之三:查詢效率不高,甚至很弱,
交易以塊的形式鏈式存儲,狀態以 MPT 結構 KV 資料庫形式存儲。與傳統 SQL 資料庫不同,區塊鏈的存儲方式查詢能力很弱,效率也不高,傳統的 SQL 資料庫面向結構化數據的存儲和查詢的優化做了大量的工作,幾十年的發展已經到了非常成熟的階段,新的進展也在面向分布式擴容等領域進行大量創新,在做到無縫擴容的同時,保證了查詢的簡單性、一致性、高效性。而區塊鏈一般默認提供的 RPC 接口,只能實現最簡單的查詢功能,
由于以上幾個局限性,意圖將區塊鏈作為一個通用意義上的分布式資料庫是不切實際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這個世界的資訊除了經濟事務之外,還有各種層次的資訊。比如一個杯子,它的形狀、尺寸、顏色、重量,是否透明,是否有蓋子,蓋子與杯體的比例,杯子的容量,杯子的材質,是玻璃的,還是不銹鋼的,還是塑膠的,能否耐高溫,如果是不銹鋼的,是 304 嗎?雜質多少,杯子的生產日期如何,從哪里寄過來,哪個快遞公司寄的,什么時候收到的,杯子上的印刷工藝是什么,印的什么字,什么顏色的圖案,設計師是誰,杯體與蓋子之間的橡膠墊是什么材質的,有效期限是多久。是在家里用的,還是辦公室用的,還是車上用的,主要用于喝水,還是咖啡,還是茶。杯子是否好洗,喝茶是否容易沉積茶垢。杯子熱傳導性如何,是否帶隔熱墊。是不是一套杯子中的一個,如果是,他的兄弟杯子與它有沒有差異,如果摔壞一個,是否有補發措施,加了熱水后,杯子膨脹率是多少。更不要說,加了熱水后的杯壁中的分子運動學數據了。諸如此類,等等等等,由一個事物擴展開來,資訊在各個層次上是無窮無盡的。
這些資訊,是事物的固有屬性,或者叫內在屬性,它們跟經濟事務是沒有關系的,是事物的本身的資訊,經濟是外在屬性,或者叫社會屬性,經濟是社會的產物。
區塊鏈的幾大局限性,導致其不可能用于存儲這些無窮無盡的事物的固有屬性數據,而只應該用來存儲經濟事務相關的數據。這也呼應了分布式賬本的初始叫法。
Web3.0 App 系統架構
如果不能將完整資訊存儲在區塊鏈中,那么存在哪兒呢?業界在這一塊也有非常多的探索。比如 IPFS 項目,目標是分布式存儲;比如 Arweave 項目,目標是永久存儲,它們都可以與區塊鏈進行配合,在區塊鏈的賬戶和交易數據相關對象中存儲一個外部數據 blob 的 hash 值,就能夠實現數據關聯,關系綁定。這種模式目前已經被大量的項目所采用。下文我們將這一類用于存儲大量數據的基礎設施統稱為分布式存儲或 Distributed Storage (DS),
但是這種模式仍然有很多細節問題需要面對:
- 要穩定、持久。既然是用 Hash 方式關聯,那就得保證 Hash 值固定不變,且始終有效。于是對這些 DS 項目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要求數據永久有效,Hash 值固定不變,且無沖突 Hash。
- 存取效率要高,這些 DS 項目要能比較好的支持數據存儲與訪問的效率,延遲不能太高,
- 存取費用不能太高。數據的存儲和訪問的費用不能太高,不然無法真正普及,
- 接入要方便。接入容易才會讓各種項目快速對接,快速建立起 DS 服務生態,
業界很多項目在這些方面努力進行著探索,相信這是合理的方向,
這種數據的分離,會帶來軟體架構上的變更,區塊鏈的存儲和鏈上邏輯處理,只應負責經濟事務相關業務,其它數據和業務,應該在鏈下進行處理,理由如下:
- 向 DS 存入數據和獲取數據,都是網路操作,是一個異步請求,這種請求的返回時長具有相當程度的不確定性,相對于本地請求,最多可能有 2,3 個數量級上的差異。因此,這種操作不適合放到鏈上,而應該拿到鏈下來處理,
- 大量非經濟事務數據的計算和處理,可能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這種處理,應該放在鏈下執行。
鏈下處理的結果,如果與經濟事務相關,則應提交給鏈上進行后續處理,如果與經濟事務無關,則應直接存取 DS。
于是,現在存在兩個邏輯處理引擎:一個在鏈上,一個在鏈下,這兩個引擎如何完美的協作、維護、版本升級,其實是相當大的問題。我們看到,業界也開始有相應的解決方案了。比如 Substrate 中的 Off-Chain Worker (OCW)目的就是要解決這種集成性和維護性的問題,
在整套系統中,為了提高系統執行的效率和穩定性,可能還需要負載均衡,緩存層等組件,
下面,我們通過對比畫出 Web2.0 App 的系統架構和 Web3.0 App 的系統架構,來幫助讀者更清晰地理解。
Web2.0 App 架構,以資料庫為中心,運行流程如下:
- 用戶訪問服務地址,DNS 或 IP 定位到網關;
- 請求通過網關后,進入服務邏輯;
- 服務邏輯與資料庫打交道,存入、取出或更新數據;
- 服務邏輯返回處理結果給網關;
- 網關返回結果給用戶;
- 另外,直接基于 DB 的原始數據,可有另一套分支流程,即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AI 訓練等等,
Web3.0 App 系統架構,以 Blockchain 和 Distributed Storage 為中心。運行流程如下:
- 用戶訪問服務地址。分布式 DNS (例如 IPFS 的 IPNS,Arweave 的 DNS Gateway 等)定位到網關;
- 請求通過網關后,進入服務邏輯(Off-Chain Worker 及索引服務);
- 服務邏輯與 DS 打交道,存入、取出或更新數據。必要的時候與區塊鏈打交道,發交易、更新狀態、獲取結果;
- 服務邏輯返回處理結果給網關;
- 網關返回結果給用戶;
- 另外,直接基于分布式存儲的原始數據,可有另一套分支流程,即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AI 訓練等等。而在 Web3.0 場景下,這種分析,完全可由第三方大數據 AI 服務進行更專業的處理,做到更專業的分析。
這里,我們明確地給出了 Web3.0 App 的一種系統架構,可以發現,這種架構與 Web2.0 App 的系統架構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不排除 Web3.0 App 還可以有其它的架構模式和計算范式,
Web3.0 與 Web2.0 的競爭
Web3.0 作為一個新興事物,必定會與現有的堅固的 Web2.0 生態進行競爭,在不同的行業,發展速度會有所不同,這里簡單地就 Web3.0 如何與 Web2.0 進行競爭做一些分析。
Web3.0 與 Web2.0 的競爭首先還是要在用戶體驗上保持一致或者近似,這才是競爭的起點。
僅僅靠所謂的分布式、去中心化、更安全、隱私保護、開放等口號,是不足以打動大眾主體消費者的。在安全性,隱私性與用戶體驗之間取舍的話,絕大多數用戶會選擇用戶體驗至上(圖方便),所以 Web3.0 應用應該同樣在用戶體驗上下足功夫,盡量做到與 Web2.0 應用的用戶使用習慣保持一致,以便平滑過渡至新的更好的綜合體驗。但也不能為了用戶體驗就放棄 Web3.0 最基本的要求——安全。總的來說,是對應用開發的要求更高了。
在達到了相似的競爭起點的情況下,Web3.0 相比于 Web2.0 平臺具有如下競爭優勢:
- Web2.0 傳統的商業模式,廣告、會員、游戲等等,都可以在 Web3.0 中沿用,形式上可能會有些許演進。在這些方面,Web3.0 不會落后于 Web2.0。
- 價值貢獻方在 Web3.0 平臺中能獲得清晰的回報,會激勵用戶樂于使用新平臺,而不是舊平臺,
- 用戶在新平臺下的行為更安全,隱私保護更好,會促進用戶更放心使用新平臺,
- 更多的用戶使用,意味著更多的數據沉淀,最終會形成數據的終極不公平競爭優勢,《Thin Heads and Fat Tails: Understanding the Crypto Reinvention of Capitalism》這篇文章認為,終極不公平競爭優勢就是隨著時間發展,開放平臺的數據積累和在其之上的大數據挖掘及 AI 訓練,會讓傳統封閉的 Web2.0 企業不可能與其競爭,
- Web3.0 在數據層面,兼具隱私保護和開放訪問的特征,作為一種原始數據開放平臺,在其之上,可激發無窮無盡的創新:數據加工,大數據分析,AI 訓練等等等等,而這些創新帶來的部分收益,可反哺給數據的提供方——用戶,最終,形成一個龐大的層次豐富的穩固的 Web3.0 開放數據生態,
但在初期,也會有一些問題需要研究,比如:
- 開放的數據被封閉產權企業拿去使用,并不再反向開放,造成一段時期內的大企業的產品品質仍然領先于 Web3.0 App。
- 封閉陣營不會坐以待斃,開放產品形態會不會促使封閉產權企業劃撥部分資源加入開放陣營。這對開放陣營和封閉陣營的意義分別如何,
- Web3.0 會率先在哪些領域,向 Web2.0 平臺發起挑戰?
- 最終,Web3.0 會覆蓋到哪些領域,哪些領域不適合 Web3.0 的生存?
Web3.0 平臺的尋租問題
如果 Web3.0 平臺如我們分析的那樣,確實非常有競爭力。那么最終同樣有可能發展成(在某一個領域的)壟斷平臺,理論上來說,處于壟斷地位的組織,一定具有尋租的動力,那么,Web3.0 平臺,能否應對這種內在挑戰呢?
區塊鏈的可分叉性和正統性要求,有助于解決這一問題。
前文我們給出了 Web3.0 App 的系統架構,現在結合區塊鏈的可分叉性,我們其實多了一個要求:DS 組件的開放性,也即這個數據存儲組件不能與唯一的區塊鏈綁定,而是應該允許所有此區塊鏈的分叉都應該擁有 100% 功能的存取訪問能力,這個要求,應該在 Web3.0 系統設計之初就作為一個預置策略而存在,這個策略,本身就是一種威懾力量,用來限制 Web3.0 系統的治理機構的做惡動機,
在這個領域的探索應該會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成果出現,
結語
本文論述了區塊鏈作為承載 Web3.0 應用組織演化和利益分配的核心載體,對于 Web3.0 應用是不可或缺的部分,Web3.0 需要區塊鏈,
本文還就 Web3.0 App 系統架構、Web3.0 的競爭優勢、Web3.0 平臺的尋租問題,做了簡要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