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目前,由于技術先進、監控無處不在、銀行安全措施有力、110報警系統便捷,儲戶在銀行取錢,錢剛到手就被搶劫,這類風險案件發生的概率非常低。銀行本身屬于高風險行業之一,主要經營貨幣,但在我看來,無論什么樣的客戶去銀行辦理業務,只要進入銀行的大廳,就已經與銀行建立了契約。
只要客戶不離開銀行,與銀行的契約就不會結束。銀行有義務為客戶提供一個安全的商業環境。如果客戶的現金在銀行營業場所被搶,銀行有更多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承擔相應的過錯。
雖然我們從銀行取錢,銀行在付款前遵循記賬的方法,把錢發放到柜臺,這些錢已被銀行記錄在系統中并支付給客戶。盡管銀行的經營合乎規范,但如果客戶錢財在銀行被搶劫,說明銀行并沒有為客戶提供安全的環境。
事實上,在銀行的各種案件中,如客戶在銀行摔倒,甚至被搶,法院都認定銀行需要對客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更多的是為了保護我們弱勢群體的權益。無論是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銀行都應該站在真正的“弱勢”一邊。銀行所謂的“出柜概不負責”,不能作為銀行在經營場所規避客戶風險的理由,因此銀行必須對客戶損失負責。
在大多數情況下,銀行在為客戶辦理業務后,特別是辦理取款業務后,都會提醒客戶注意現金的清算。如果金額較大,部分銀行將為客戶提供送貨上門服務,有效地保障客戶資金安全。
儲戶到銀行取錢,在銀行營業廳被搶,是銀行保安人員的失職。銀行保安人員的職責是確保銀行大廳和儲戶財產的安全,罪犯在保安的眼皮底下搶了儲戶的錢。那是銀行保安工作的疏忽。保安工作不到位,防范意識不強,導致搶劫,這是銀行的責任。
保安人員在搶劫發生前沒有意識到潛在的危險,在搶劫發生時沒有及時制止,也就是說銀行沒有進行安全意識的培訓,導致保安人員未能在第一時間意識到危險的存在并制定對策。因此,銀行自身需要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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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戶的現金在銀行營業場所被搶,銀行有更多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承擔相應的過錯。銀行有責為客戶提供安全,如果在銀行大門外就只能通過報警處理。
一般劫匪是銀行內踩點跟到銀行外再實施搶劫并有人接應。還好現極少發生這樣的案件了。
當然是銀行的責任了。因為窗口屬于銀行營業場所,銀行有責任和義務保證辦理業務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不出銀行門,銀行有責任。離開銀行門自己負責
離柜概不負責,你說有沒有責任
錢在銀行大廳被人搶了,銀行應負責,“出柜概不負責”只是錢的多少當面點清。
如果取錢儲戶在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款時遭遇抱劫責任誰來負?
遇到這種情況也會看人來為事,遇到有權有勢的人,銀行必須會百分百的照數培償,遇到弱勢群體的人,銀行就肯定會百般阻攔,什至會說不關銀行的事,就算是銀行有責任也只會說最多是有二,三成責任,取款人只能是叫天天不應 叫地地不靈。
問得奇怪,誰這么大但敢在銀行內搶錢,你出了銀行門口就不敢說了
如果你去銀行剛取錢 剛走出銀行就被搶劫了,銀行該不該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