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hKey 崔晨:探討 DAO 治理目標、方式及潛在問題

作者:崔晨, 就職于 HashKey Capital Research

分布式自治的理念要遠遠早于區塊鏈技術,大自然中有所體現,擁有幾千萬年歷史的螞蟻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傳承,蟻群沒有領導中心,每只工蟻通過彼此間的資訊交流進行決策,完成覓食、搬家等決定,在這種模式下,團體不會因為管理者的離開而無法運轉,與流行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不同,分布式自治讓所有成員都參與到項目治理中并負責,分布式自治在區塊鏈誕生之后迅速實踐發展,源于智能合約能夠將治理規則公開統一地在區塊鏈上執行,而且區塊鏈網路創造了無需信任的環境以及恰當的經濟激勵,DAO (分布式自治組織)的模式似乎要優于目前主流的自上而下的由領導組織的治理模式,但并不是所有的 DAO 都能成功讓組織走向正軌,并完全調動參與者的積極性。DAO 的目標、治理方式以及存在的問題是本文將要討論的內容。

DAO 的含義與目標

DAO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分布式自治組織的概念起源于分布式自治企業 DAC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后者的目標是顛覆傳統企業結構,讓企業透明和扁平地運轉。DAO 所包含的則不止于企業,任何去中心化形式的自治組織都可以被歸為 DAO。去中心化的實現源于組織成員之間的平等關系和去信任化,相信其他成員不會做出損傷系統的決定,自治則需要規則來約束,成員要對規則內容達成一致并嚴格遵守。要達成這些條件實現 DAO 功能,離不開區塊鏈技術。

首先,智能合約能保證 DAO 中的規則透明地對所有人公開,不可篡改且只能按照已經設計好的規則施行。其次,區塊鏈是一個無需許可的公開網路,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并且參與者在網路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最后,區塊鏈中發行的 token 可以采取經濟手段,讓參與者為了達到利益最大化不會在系統中作惡,總的來說,DAO 通過使用 token 來保證個人利益與項目整體利益一致,并且整個規則運行在智能合約中保證透明和無中心化地執行。

在 DAO 誕生之前,分布式自治的理念就早已流傳,最初是在自然界中有所體現。例如蟻群沒有發號施令的領導來管理螞蟻,但每個螞蟻之間通過資訊交流讓整個族群不斷傳承發展。DAO 的目標也是如此,通過社區的自治運營來維持組織的運轉與進化,DAO 的優勢顯而易見,成員可以通過參與治理提高在項目中的活躍度,全體都可以公平地享受到項目帶來的收益,更重要的是避免了中心化管理可能帶來的問題,例如決策制定者的意外離開和官僚主義等,這種組織形式也受到了監管方的關注,2021 年 7 月 1 日,美國懷俄明州正式施行 DAO 法案,此后 DAO 在該州的法律地位受到認可。DAO 法案中將 DAO 視為一種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符合《懷俄明州有限責任公司法》,在 DAO 治理中,需要明確成員的關系與成員的權責,DAO 活動的實施,變更智能合約的程式等,DAO 法案允許算法治理和人工治理并存,將智能合約歸為組織性文件。在包括組織章程和經營協議的組織性文件中,智能合約具有最優先的效力,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DAO 不能成為一個獨立的項目,而是在完整的項目中作為決策中心。決策是通過無中心式的成員自治達成,為了促成這一治理過程,智能合約是必不可少的。DAO 的概念已經提出了幾年的時間,但如何在項目中發揮 DAO 的最大作用仍在不斷摸索中,

DAO 的治理方式

DAO 應用于治理的優勢

上文中提到 DAO 的實現與區塊鏈底層技術有關,區塊鏈項目也離不開 DAO 的參與,為了追求去中心化,包括鏈上應用和公鏈協議等區塊鏈項目都讓 DAO 擔任決策中心的角色。DAO 治理通過全民決議的方式,更分散也更貼近去中心化協議的目標,使用 DAO 方式治理,創始團隊可以在完成既定目標后退出,項目則會自我完善。

在 DAO 進行治理時,參與者要有利于項目的共同目標,否則很難在治理意見上達成一致,這需要將個人利益與項目整體利益綁定,以抵押借貸類項目 MakerDAO 為例,用戶使用以太坊超額抵押借出穩定幣 DAI。如果 DAI 背后的抵押率不足,系統將清算抵押資產,治理者需要決定抵押率和穩定費等參數,代幣 MKR 用于 MakerDAO 的治理和支付穩定費等功能。用戶在償還債務時,使用的 MKR 支付穩定費利息會被銷毀,網路的價值直接與 MKR 價格綁定。因此隨著網路使用人數的增加,MKR 的價格也會上漲,持有 MKR 參與治理的人即使在沒有中心領導的情況下也會謹慎決策,

DAO 治理的成員

DAO 應該是全員參與的治理組織,對于發出的提案,采用全民公投的形式表決意見。用戶投票的代幣以數量為單位計票,這種簡單直接的治理方式被眾多去中心化項目采用,例如 Dfinity 中的神經元治理,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神經元直接參與治理投票,

另一種常見的治理參與者是委員會或組織,他們由個體選出代替個體進行治理,在項目早期,為了引導形成正確的長期目標和框架,往往采用委員會的方式進行治理,并賦予其較大的權力。例如在 Polkadot 中,治理委員會提出的提案在規則上更容易通過,EOS 一直都采用委托治理的方式,用戶投票給節點,再由節點管理代幣進行投票,如果用戶不認同節點的行為,可以取消投票,

治理內容除了要決定項目參數變化和長遠目標,還有很大部分是技術升級,然而大部分普通用戶對涉及技術或其他專業知識的內容并不了解,也無法在短時間內學習。為了提高治理效率,將特定的事交給特定的人處理,DAO 也發展成不同的結構,

yearn.finance 是一個收益聚合平臺,在 DeFi 項目中自治社區較為活躍。代幣 YFI 的持有者決定平臺所有的,在發展過程中 yearn.finance 的 DAO 衍化成 2.0 版本。治理系統組織分化成不同部分來行使特定權力,稱為 Multi-DAO 的形式。具體結構如下圖所示,參與治理的團體由 YFI 持有者、yTeams 和 Multisig 組成,

圖 1:yearn.finance 的 Multi-DAO 治理框架

YFI 的持有者將權力委托給不同的管理團隊,他們有批準 yTeams 和更改 Multisig 成員等權力,涉及一些關鍵問題,例如鑄造和銷毀 YFI,應用財庫資金等,也是由 YFI 持有人決定,yTeams 分為多個部分,例如負責策略管理的 yBrain、負責團隊管理的 yPeople、負責預算制定的 yBudget 等,Multisig 負責在鏈上執行,他們也有權利否決決定,但一般情況下不會用到。將 yearn.finance 中的決策分散給不同團隊負責,可以避免有所有人都需要做決策,減少 DAO 組織中的決策復雜度。除此之外,在 yearn.finance 的 DAO 中,可以選擇委托投票的方式,將投票權交給其他用戶,跟隨他人的投票結果。

DAO 治理的方式

按照 DAO 的定義,規則都寫入智能合約,DAO 的治理應該完全在鏈上完成。但投票過程需要多次討論,尤其是涉及參數更改的情況,而且部署智能合約和進行投票都需要成本,所以目前通用的是鏈上鏈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DAO 治理。在提起鏈上投票前,需要先在線下論壇中發起民意調查討論,根據民意調查的結果發起鏈上投票。下面以 MakerDAO 為例說明 DAO 治理的方式。

MakerDAO 中的 DAO 治理分為鏈下和鏈上兩部分,鏈下討論通過論壇進行,一般先于鏈上治理,用于討論和評估社區問題。如果需要衡量社區意見,或者要就某些事情達成共識,可以發起論壇中的民意調查。如果這些問題獲得論壇中大多數人支持,則可以進行鏈上投票,投票后的結果將寫入。有兩種類型的鏈上投票,治理民意調查和執行投票,治理民意調查中的提案主要用于判斷 MKR 持有者對一些決策的意向,執行投票的內容主要對為更改目前協議的狀態,后者更偏向執行層面且更重要。所有人都可以發起鏈上投票,但沒有與之相關的便捷 UI 入口,只能直接與智能合約交互實現,這提高了發起鏈上提案的門檻。

不同種類的投票方式和統計規則也不同,鏈下投票以賬戶為單位進行,采用一賬戶一票的統計方式,鏈上投票的則是寫入智能合約,以 MKR 為單位計票,在 MakerDAO 論壇中,用戶賬戶的聲譽系統會間接影響投票,論壇的每個賬戶都有對應的徽章標簽和等級,根據活躍天數,獲得贊數,被舉報數量等因素綜合評判。不同等級的用戶在論壇中的管理權限也不同,例如有管理者和活躍者等標簽,這與互聯網論壇的運行模式非常類似。由于鏈上投票會通過論壇討論,鏈下的賬戶身份也會影響到鏈上投票的結果,例如較高等級的用戶在論壇中支持某種觀點會引起更多關注。MakerDAO 基金會擁有大量 MKR,但不參與治理投票的。

其他的使用鏈上鏈下相結合的 DAO 治理方式與 MakerDAO 類似,提案在進行鏈上的最終投票前都需要在論壇或其他社交媒體中進行討論,例如 yearn.finance 在鏈上投票通過的提案,需要滿足鏈上鏈下兩個條件,第一鏈下的論壇中發布討論超過三天并且論壇中民意調查超過 25% 人數贊同,第二鏈上投票需要連續 5 天有一半以上的贊成票的。Polkadot 中的社區提案也需要在鏈下的社區投票中排名第一,才可以上線鏈上投票。

DAO 治理的內容與積極性

理論上,項目中的所有事項都要通過 DAO 進行決定和管理,DAO 治理方式中的不同部分負責不同的內容,關于 MakerDAO 中三種類型的投票內容如下表所示,它們之間是遞進關系,

表 1:投票的分類和內容

其他的去中心化應用中的治理內容也會和應用類型相關,yearn.finance 中決策的內容包括添加機槍池代幣,調整 YFI 發放參數,添加空投等,公鏈協議的治理內容包括網路的技術升級、公鏈參數修改,例如添加治理人數、更改代幣發放規則等。鏈上鏈下相結合的治理方式為鏈下統計社區看法,鏈上發起具有約束力的投票。

在 MakerDAO 的發展歷史上,經歷過幾次較大挑戰,例如抵押物大跌觸發大規模清算且資不抵債等,DAI 的價格偏離基準值等,這些出現的問題都通過 MakerDAO 治理系統進行了調整,DAI 的流通量不斷增長并長期保持在 1 美元附近,證明 DAO 這種治理方式是有活力的。作為抵押借貸的穩定幣發行平臺,維持 DAI 價格穩定,擴大 DAI 使用范圍是治理的終極目標,這與 MKR 的價值相關,參與治理的人會因為持有 MKR 所以出于經濟目的不會做出有損系統的決定。

不同項目的投票積極性也不同,這或許與治理內容以及代幣的分配方式相關。yearn.finance 的代幣 YFI 通過流動新挖礦分發,采用 Fair Launch 的代幣分配方式,早期沒有中心機構或團隊參與,與持幣用戶的管理意識會更強,在治理上顯得十分活躍,而且作為收益聚合平臺,用戶每次決策都關系著獲得收益的多少,治理有直接的正反饋結果。相對來說,公鏈上的治理積極性會差一些,這源于大多數人不了解技術升級的內容,對投票不感興趣,以及參與投票后的結果對收入不大,除此之外,代幣鎖倉會增加投票人的機會成本,這也是影響投票積極性的原因。

DAO 治理存在的問題與改進

根據過去 DAO 的表現,目前通過 DAO 進行治理會出現五種問題,

DAO 治理的正確性問題

群體決策是否要優于中心化決策,也就是通過 DAO 治理能否讓項目選擇正確的方向是個難以判斷的問題。去中心化治理可以集中群體智慧,但中心化的領導也會在任務分配上更有頭緒,對于不同項目的不同發展階段,可能適合的路線也不同,例如 Synthetix 在 DAO 治理上遇到了問題,原本已經退出決策的創始人不得不回歸繼續領導。Synthetix 創始人 Kain 將決策權交給斯巴達委員會(8 人組成,用于決策協議參數和機制),且沒有在委員會任職。然而在權力交接沒有核心領導之后,出現很多新的問題且在 DAO 管理權之外沒有人負責,因此影響到了 Synthetix 的發展,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在核心參與者退出后,一般要繼續留在 DAO 中引導決策,或者擴大治理規模。

治理的搭便車問題

在實際治理中,只會有很少一部分人參與投票,然而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治理帶來的收益,這是 DAO 系統中的搭便車問題,不僅如此,參與治理的人反而會因為鎖倉代幣受到制約和損失。搭便車問題是一種社會心理導致的問題,沒有解決的方法。通過獎勵參與者可以鼓勵治理行為,例如對鎖倉投票的參與者發放代幣獎勵。

治理的去中心化程度

DAO 治理的目標是實現最大程度的去中心化,將管理權交給所有參與者。但是在 DAO 治理中,不可能采用完全鏈上的方式,提案內容必然會在論壇或者社交媒體中討論,曾經的領導者或者社區 KOL 必然會影響社區選票,他們所提的提案會受到更多關注和支持,這會影響到社區的去中心化程度。

鏈上治理的規則是寫入智能合約的,但無法阻止鏈下的影響力。尤其在投票率低的情況下,投票結果很容易受到鏈下中心影響,這些中心往往是擁有代幣最多的人,如果項目受到中心化影響,那么他們是受損最多的人,通過多中心的相互制約,也可以限制中心化趨勢。

DAO 的安全性

由于鏈上治理需要通過智能合約,智能合約的安全性會影響到 DAO,如果智能合約出現漏洞,則會影響到 DAO 使用,甚至造成重大損失。The DAO 是以太坊上首個作為 DAO 應用的平臺,是一個融資類平臺。用戶將以太幣存入智能合約換 DAO 代幣,這些眾籌來的以太坊用于為其他需要融資的項目提供資金。DAO 代幣的持有人決定投資的分配,并獲得投資回報。但 The DAO 項目在上線之前就遭到了黑客的攻擊,通過智能合約的漏洞偷走了已經募資的 360 萬枚以太幣,The DAO 因此名譽受損,也沒有開展正常的治理。

DAO 的監管風險

上文中提到,在進行 DAO 治理時,需要發行代幣并使用代幣進行投票,代幣的價格與系統價值相關,經濟利益與治理者綁定來避免治理者作惡,而其中的發行代幣環節可能會觸發監管問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17 年 7 月曾發布對 The DAO 事件的調查報告,指出 DAO 代幣屬于證券法中證券的定義,如果發行代幣沒有獲得發行證券豁免,且被監管方判斷為證券屬性,這將對整個項目造成重大打擊,

思考與總結

理想中的 DAO 治理的場景是在沒有中心化領導下,項目依然可以完全獨立運行,目前廣泛應用 DAO 的場景有去中心化應用和公鏈的治理部分,用戶通過持有代幣投票的方式來進行決策,決策的結果影響了項目整體的價值也就是代幣的價值,在經濟上促使用戶做出不損傷系統的決定,有些項目在治理中增加代幣鎖倉時間可以增加投票權重,DAO 的投票人總是與系統長期利益綁定。

一般情況下 DAO 治理分為全體成員投票和委托代理投票兩種方式,這些委托代理人會通過投票選出,用戶可以隨時更改選票。如果在 DAO 中設立了多個委員會,他們之間還會形成制約的關系。DAO 治理一般為鏈上鏈下相結合的方式,提案在鏈下可以充分討論,而且可以在鏈下發起民意調查,提前調查用戶的意向,再發起鏈上投票,有的項目中,鏈上提案對民意調查的通過率也有嚴格限制,例如只有超過一定贊同率的民意調查才可以發起鏈上投票。一般情況下,鏈上投票通過后會直接自動更新合約,這也體現了 DAO 的優勢。如果公鏈投票通過的內容需要人為手動更新,在支持雙方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很可能出現分叉,

DAO 組織存在的幾個問題,例如決策失敗、搭便車、中心化影響、監管和安全問題,除了最后的安全問題需要專業人士加強審核代碼外,其他都可以通過擴大投票規模改善,治理人數的增多可以增加系統容錯性,而去中心化規模的擴大也可以減少代幣被認定為證券屬性的可能性。

除了在區塊鏈應用中發揮作用,DAO 還可以用于更多場景中,DAO 的設計需要滿足幾點條件:

  1. 治理人的利益與項目的長期利益相符;
  2. 參與治理的用戶足夠分散;
  3. 全體成員有最終決定權,即使在治理委員會存在的情況下;
  4. 所有人對治理規則有統一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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