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教書育人的老師,內心里為什么對禁止體罰的規定很抵觸?

這恰好反映出當今教育出現的“三角”矛盾,即家庭、社會和學校在教育學生方面的不協調。

首先是家庭方面。當今許多家庭中,家長普遍不會教育孩子,對孩子特別溺愛,這就造成學生懶惰、自私、放縱,自我意識很強,集體意識淡漠,同時心理承受能力特別差。家庭本該承擔對孩子做人方面的教育,然后再送入學校,接受知識方面的教育。但可惜由于家庭教育嚴重缺位,學生連最基本的如何做人都不懂得,又如何能很好的接受知識傳輸呢?許多學生把在家庭中養成的壞習慣帶到學校,并在學生之間相互影響,也嚴重擾亂了教師的教學和教育,給老師帶來很多負擔。

其次是社會對老師的期望值太高,想當然的認為當下教師的素質應該符合當今社會的發展,因此對老師的教育教學設置了許許多多的條條框框,對學生過度保護,豈不知這嚴重不符合當今教師隊伍的現狀,嚴重束縛了教師的手腳。

最后再看教師方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是深受傳統教育的影響,畢竟在歷史上乃至近代老師教育學生大都是采取體罰手段的,甚至這種教育理念也深深影響著當代的許多家長。想讓老師從這種傳統的教育思想中徹底走出來是完全不可能的,除非家庭教育能跟得上。

盡管老師在平時教育教學中,并不經常采用體罰學生手段,但禁止體罰學生,在思想上老師還是非常抵觸的。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是專家的理論,那僅僅是美好的理論,在現實是完全不可能的。

2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員
  1. 教育約束不了家庭,只能約束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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