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的性別由“小蝌蚪”攜帶的性染色體決定,而小蝌蚪由胎兒的爸爸提供,因此“生男生女”取決于爸爸。
長久以來,因為孩子是母親懷胎十月并分娩出來,人們“理所當然的認為”不能生男孩是“女人肚子不爭氣”,而事實并非如此。
新生命的形成是以繼承父親、母親各一半的基因為基礎。而在母親卵子處獲得的基因并沒有決定性別的的能力。
正常人的染色體共有46條,其中23條來源于爸爸,23條來源于媽媽。
在爸媽處獲得的染色體中,有一條為性染色體,另22條為常染色體。常染色體決定一般的遺傳資訊,比如五官容貌、膚色、身高等等。而性染色體則決定性別。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性染色體決定胎兒性別,為什么媽媽不能決定胎兒的性別呢?
性染色體分為“X”和“Y”兩種。染色體為“XY”為男孩,染色體為“XX”為女孩。
胎兒從媽媽卵子處獲得的性染色體只要“X”一種,而從爸爸精子處即可能獲得“X”,也有可能是“Y”。
若是攜帶“X”染色體的精子與卵子結合,則形成“XX”即女孩。
若為攜帶“Y”染色體的精子與卵子結合,則形成“XY”即為男孩。
女性每個月通常僅能排出一枚卵子,這枚卵子被數百萬甚至數千萬精子包圍,而在眾多精子中只有最優秀、最運氣的精子才能在這場競爭中獲得勝利,這枚獲勝的精子所攜帶的基因決定了未來孩子的性別是男是女。
這種是為了保護男女平等才說的吧,其實女人決定大,要不然怎么有女的嫁2個老公生的全部是女兒
主要取決于父親
科學在這方面只是皮毛。
在有些母親體內,只有一種染色體能通過,也就是只生女孩或者只生男孩
你說的這些老百姓看得懂嗎????
種豆得豆,種瓜得瓜,腌堿地種什么也是白搭,,,,,
取決于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