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陸法律規定,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義同居形成的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不受法律保護。田女士和男友雖同居但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彼此之間沒有法定繼承權,所以一般情況下田女士無權取得楊先生遺產。《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另外,《民法總則》第16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予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所以,如果田女士能夠證明,未出生的胎兒和已逝的楊先生具有親子關系,且胎兒在出生時是活體,出生的胎兒對父親楊先生的遺產具有法定的繼承權。另外,死亡賠償金具有人身依附性,可參照法定遺產繼承進行分割。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張曲波
編輯/王春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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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就是她是三,
真的應該高興,難道能不高興么?自己的兒子沒有了,沒有后代了,多出來一個后代,會不高興,會不認么,老一輩子的人,都很看重后代的。打個比喻吧,要是你死了,你跟你女朋友的孩子會不認么?
你男友多大了,,他自己創業了嗎,很富有嗎,為啥不結婚。還小的話有沒創業應該不多吧,值得你去繼承嗎,
當然有,生下來就有,男方父母也高興啊
他有什么可繼承的?
男友真要去世了,你懷了他的孩子他父母會把你當祖宗伺候的。
沒證就敢懷孕膽夠大的
你跟你公公商量唄,你們合法嗎有證嗎,如果非法同居得子不受法律保護的,
他家很富裕嗎?你要繼承權。
要是胎兒真是男方父母不高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