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消息,天眼查顯示,優酷資訊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了一項二審民事判決書,
據報道,優酷公司起訴一款具備廣告屏蔽功能的App(該App由北京心往科技有限公司運營),認為它誘導用戶使用該功能并獲取非法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
為此優酷公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心往公司、程坤(心往公司法定代表人)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請求法院判決心往公司、程坤共同賠償優酷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開支5萬元(含律師費3萬元、公證費2萬元)。
經過法院審理,判決被告北京心往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程坤共同賠償原告優酷資訊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00000元及合理開支20000元。
隨后北京心往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