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任何隱瞞行程的行為,都要付出代價。
據@平安鄭州 消息,2021年8月4日,我局二七分局依法對阮某林(男,32歲,戶籍地:河南省潢川縣,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陪護人員)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經初步調查,阮某林系7月30日被確認為covid19肺炎確診病例,在其接受防疫工作人員詢問時,故意隱瞞其于7月16日至7月30日期間多次到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附近網咖上網等事實,存在傳播covid19肺炎病毒嚴重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于8月4日決定對阮某林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截至8月2日24時,鄭州市已報告無癥狀感染者61例、確診患者14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