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App顯示,8月5日,北京字節跳動網路技術有限公司與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審理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
判決書顯示,原告字節跳動公司訴稱,原告在獲得電視劇《亮劍》獨家資訊網路傳播權后,發現“快手”大量傳播《亮劍》作品內容,且為整集播放,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0萬元。
對此,快手公司辯稱,涉案視訊由用戶自行發布,被告作為資訊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不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等。
法院認為,字節跳動公司在授權區域及授權期間內享有《亮劍》電視劇的獨占資訊網路傳播權及著作權。
快手公司作為資訊存儲空間服務的提供者未及時采取相應的必要措施阻止侵權行為的繼續進行,構成幫助侵權,應承擔連帶責任。
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原告北京字節跳動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4.5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值得一提的是,據媒體報道,前不久字節跳動因騰訊視訊存在大量熱播電視劇《亮劍》的侵權視訊,6月11日已在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正式起訴騰訊,
據悉,字節跳動要求法院判令騰訊刪除侵權視訊、發布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
同時,字節跳動還向法院提交了行為保全申請,要求騰訊視訊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犯《亮劍》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