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財經報道,當地時間9日下午,韓國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召開會議,認定三星掌門、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具備保釋資格,隨后法務部長官樸范界予以批準,
據悉,李在镕已被羈押207天,將于13日上午出獄。
此前在2017年8月的一審宣判中,李在镕因行賄、轉移資產以及偽證等罪名獲刑5年,
后在2018年2月二審中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李在镕隨即在被關押近1年后得以釋放,
但2019年10月韓國大法院終審過程中對二審所涉行賄金額等表示異議,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重審后首爾高等法院于今年1月18日就李在镕案進行二審重審判決,李在镕因行賄等罪名獲刑2年6個月,李在镕因此再度入獄服刑至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媒體報道稱,美國商會(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表達請求,希望韓方能夠盡快赦免李在镕。
商會認為,韓國三星在美國半導體下一步戰略中扮演重要地位,李在镕身處監獄,并不利于溝通合作,
據了解,2017年2月,李在镕為繼承三星經營權,因涉嫌向時任總統樸槿惠和其親信崔瑞元(音)行賄298億韓元而被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