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日)上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有毒、有害減肥糖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法院并未當庭判決。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食藥專辦組負責人馬珣:“一顆減肥糖它的成本大概也就4毛到5毛錢,然后到了經過層層的這樣子一個轉賣,到了末端的銷售人員這邊,像到比如說那本案的郭美美,她的銷售已經達到了一粒近70元,所以您可以看到減肥類產品的利潤是非常的高的,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在明知上家趙某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案發后,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據官方此前通報,經審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將生產商曾某某等人生產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
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布廣告,銷售減肥糖。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中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