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李某花1萬多買的香樟樹,多年前種在院子外,因嫌它遮擋陽光,請人前來修剪,沒想到卻被城管部門認定為“砍伐”樹木,作出14萬元罰款處罰,
李某很疑惑自己買的樹,為何不能修剪?被罰如此高昂的罰金,城管稱,已從輕處罰,否則要罰28萬,
據新聞晨報報道稱,李某居住在別墅區,雖然香樟樹是他購買,但經過多年城市規劃,樹本身就在城市公共綠地范圍內,根據上海市《居住綠地樹木修剪指南》,如果要對公共綠化地的香樟樹進行修剪,必須要經過審批,并且要按照標準修剪。
今年2月4日,該部門對李先生砍伐的樹木種類進行了認定,認定結果為香樟樹,且依據《上海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本事部分綠化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滬價費(2006)027號】文件對樹木價值進行了認定,認定該樹木補償價格為28840元。
朱曉曦告訴記者,由綠化部門認定了被砍伐樹木的品種、價值后,城管部門根據《上海市綠化條例》第43條第2款規定,考慮到李先生認錯認罰的態度較好,所以對李先生給予了標準最低的5倍處罰,即14.42萬元,
另外,對于四季御庭小區而言,養護單位過度修剪樹木并非根據樹木的品種來裁定賠償,而是根據樹木的數量來判定,經相關部門鑒定,四季御庭物業實際修剪了100棵左右的楊樹,并未達到150棵,而且當時也是因為周邊居民受到了影響,有修剪的有需求,向物業反映情況后,再由物業進行修剪,而楊樹屬于行道樹,與香樟樹這一名貴樹種不同,最終向四季御庭小區物業罰款1.5萬元。
“其實這個處罰標準是2007年制定的,如果現在重新修訂法規,以現在的物價來說,罰金很可能翻一倍都不止,”城管部門工作人員朱曉曦總結道,由于兩者(李先生和四季御庭物業)違法行為不同,行為對象不同,處理標準不同,包括樹的價值也不同,最終才造成了罰款數額相差如此巨大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