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7年,中法之間終于實現駕照互認,
今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布資訊表示:為便利中法兩國人員在對方國家駕車出行,進一步促進兩國經貿合作和人員往來,中法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行車執照的協議》,實現雙方國家核發的行車執照可免試互認換領,該協議將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根據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法蘭西共和國雙方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行車執照,一方準許持有對方國家行車執照的人員在其境內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行車執照。
對于臨時進入對方境內不超過一年的,雙方行車執照實現互認,臨時進入法國的,可以憑大陸行車執照和翻譯件直接駕車,無需換證;
臨時進入大陸的,可以持法國行車執照和翻譯件換領臨時駕駛許可,免予體檢和考試,互認行車執照準駕車型包括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和機車。
對于在對方國家居留超過一年的,雙方行車執照實現免試互換,一方公民或常駐人員持本國行車執照和翻譯件,以及護照、簽證或者居留證件,可以直接免試換領對方國家行車執照。
免試換領的行車執照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機車,對于留學生,雙方給予對等優惠政策,
大陸留學生在法工作、學習期間,憑大陸行車執照和翻譯件可以直接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法國留學生在大陸工作、學習期間,可以持法國行車執照免試換領相應準駕車型的大陸行車執照。
據了解,此前大陸已經實現與阿聯酋、比利時行車執照互認換領,與塞爾維亞簽署行車執照互認換領協議。
下一步,公安部將會同外交部等部門,進一步擴大大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互認換領行車執照的范圍,不斷提高大陸行車執照國際認知認可度,更加便利大陸公民境外駕車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