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每天晚上、早上,廣場上準時響起的廣場舞,如果是在小區門口的話,想必有不少網友會感到無奈。該睡覺的時候,跳廣場舞的那兩個大喇叭,往外發出刺耳的吵鬧聲,好消息是,隨著相關管理條例的審議通過,今后廣場舞喇叭亂響的情況,將會得到有效治理。
8月17日消息,據報道,噪聲污染防治法草案1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對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進行修改,或將對公共場所娛樂健身噪聲擾民進行處罰。
據悉,草案增加了噪聲污染的防治對象,擴大了法律適用范圍,如交通運輸噪聲里增加了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噪聲。擴展法律適用的地域范圍,將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僅適用于城市市區的規定,修改擴展至農村地區,
其中,草案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噪聲分類管理,針對社會生活噪聲,規定在公共場所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的,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和時段等規定,
根據草案,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和時段等規定,采取控制噪聲的有效措施,
干擾周圍生活環境或者使用音響器材時,未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產生過大音量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不聽相關單位的勸阻、調解,將被執法部門或執法機構處以警告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人民幣,下同)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今后廣場舞吵鬧到周圍生活的話,相關執法部門,有權對其進行警告或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