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作出責令解除網路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的公告,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30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并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于競爭對手的條件,
8月31日晚,騰訊官方發布聲明,宣布放棄音樂版權獨家授權權利。
騰訊表示,公司嚴格按照《決定書》要求,通過郵件方式,正式向相關上游版權方發送《音樂版權授權合作協議解除通知函》及《音樂版權授權合作協議解除催告函》,最大限度尋求盡快解除獨家協議,
截至2021年8月23日,騰訊已針對已達成的獨家協議全部上游版權方發送相關函件,告知其需按期解約,其中,絕大部分獨家協議已按期解約。
同日,騰訊向未能按期解約的上游版權方發送《關于放棄音樂版權獨家授權權利的聲明》,明確放棄與相關上游版權方有關音樂版權獨家授權的權利,并告知相關上游版權方可以自行向其它經營者進行授權。
騰訊聲明:
一、放棄與上游相關版權方音樂版權獨家協議中有關音樂版權獨家授權的權利(與獨立音樂人獨家合作期限不超過三年,及新歌獨家首發期不超過三十日之情形除外),上游版權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經營者進行授權,并不予追究相關版權方因授權其他經營者而產生的相關責任,
二、將在嚴格執行《決定書》基礎上,以非獨家方式與上游版權方繼續保持合作,并就非獨家合作事宜與上游版權方進行協商,
騰訊強調,非常珍惜且重視與合作伙伴的良好商務關系。在未來版權合作過程中,將與產業各方一道,一如既往地共同推動大陸音樂產業的繁榮和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