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則公告顯示,山西首富姚俊良家族背后的美錦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美錦能源”)申請通過該法院執行懸賞,尋找對該公司債務負有連帶清償責任的被執行人——山西前首富李兆會。
高額懸賞
公告顯示,該法院執行的美錦能源與上海海博鑫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海博鑫惠”)、李兆會追償權糾紛一案,海博鑫惠應支付美錦能源人民幣2.16億余元和利息,李兆會對上述付款義務中未清償部分承擔四分之一的連帶清償責任,因被執行人海博鑫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美錦能源申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現向社會公開發布執行懸賞公告,
按照公告,此次執行懸賞期限為一年,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9月9日止。
而此次執行線索的獎金也頗為豐厚:舉報人若提供李兆會下落并成功找到李兆會,美錦能源承諾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0萬元,獎勵金額在找到李兆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向舉報人支付;舉報人提供真實有效且法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線索,一旦查明屬實、具備執行條件并實際執行到位,美錦能源承諾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賞,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獎金由先舉報的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如果按照實際執行金額10%的最高懸賞承諾,舉報人最高可獲得超過2100萬元的懸賞金額,
企查查的股權穿透資訊顯示,海博鑫惠的實控人為李兆霞(持股40%),諸多資料顯示,李兆霞為李兆會的妹妹。回溯這一未執行的追償權糾紛案,緣起于8年前的一筆2億元的貸款,
8年前案件
檢索大陸裁判文書網可以發現,2017年9月19日,該網曾發布了這一案件的判決書。判決書顯示,美錦能源與海博鑫惠、李兆會追償權糾紛案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在當年12月20日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海博鑫惠于2013年向B銀行外高橋支行貸款2億元,美錦能源、李兆會、案外人A股份公司、A公司為此筆貸款保證人。
后因海博鑫惠出現重大經營風險,B銀行外高橋支行于2014年3月13日向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海博鑫惠向其歸還借款本息,美錦能源、A股份公司、A公司及被告李兆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在該案訴訟期間,美錦能源于2014年9月24日代海博鑫惠向B銀行外高橋支行償還本金2億元及利息1622余萬元,本息共計2.16億余元,因海博鑫惠未向美錦能源償還上述代償款,遂被起訴,
法院還查明,案外人Z公司就美錦能源的涉案擔保曾以連帶保證人的身份,為海博鑫惠向美錦能源提供反擔保。在Z公司的破產重整過程中,美錦能源曾就涉案擔保款項申報過債權,并因此在2016年1月至11月期間得到876萬余元清償,美錦能源在庭審中表示,同意將876萬余元在其主張的利息中予以扣除,兩被告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在此案中,美錦能源與李兆會及案外人A股份公司、A公司共同為被告海博鑫惠的2億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各方并未約定分擔的比例,故應由四名保證人平均分擔,即被告李兆會應承擔美錦能源不能追償部分債務的四分之一。
綜上,法院于2017年3月15日作出判決:海博鑫惠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美錦能源支付代償款本金2.16億余元及利息;李兆會對海博鑫惠上述確定的付款義務中未清償部分承擔四分之一的連帶清償責任,
接班往事
2003年,遠在澳洲讀書的22歲的李兆會因其父李海倉遭遇槍殺,被急召回國,成為海鑫鋼鐵集團(下稱“海鑫鋼鐵”)新掌門人,當時,這家公司年銷售收入已達3.10億美元,
接班最初幾年,海鑫鋼鐵發展迅猛,2004年,其總產值達到70億元,同年還被評為納稅全國民企第一,在2004年度《福布斯》“大陸富豪排行榜”中,李兆會位列第19,超出其父在世時的27位,
2008年,李兆會通過旗下海鑫實業以6.1億元受讓當時的民生銀行第十大股東——大陸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1億股民生銀行股權,相關資料顯示,通過投資民生銀行,李兆會保守獲得收益26.59億元。
此后,李兆會以海鑫鋼鐵和海博鑫惠為平臺,在A股中投資了興業證券、山西證券、光大銀行、新能泰山、萬向德農、益民集團、中化國際、太鋼不銹、日照港等,此外,李兆會還投資了銀華基金,民生人壽,上述收益總計超40億元,
依靠一系列投資收益,2008年,27歲的李兆會以125億元身家成為山西首富,2010年,憑借100億元身家再度登上胡潤富豪榜。此時,李兆會妹妹李兆霞名下的海博鑫惠亦悄然壯大。據悉,在海鑫鋼鐵2010年的一次改革中,海鑫實業的原料采購與成品銷售業務被轉入海博鑫惠旗下。此后,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被增至9.8億元,
2014年春節后,海鑫鋼鐵的危機毫無征兆地全面爆發,資金鏈斷裂、債務危機、拖欠工人工資、煉鐵爐陸續停產……2014年3月19日,海鑫鋼鐵全面停產。
停產后,海鑫高管曾對外宣稱,位于山西省運城市聞喜縣的海鑫集團現有負債及對外擔保數字約為104.59億元,而整個海鑫集團賬面資產為100.68億元,負債率超過100%,
當年11月12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李兆會旗下的海鑫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國際鋼鐵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國際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海鑫國際線材有限公司和山西海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公司重整案,
與此同時,李兆會本人同樣面臨巨額債務,包括光大銀行、韓國東亞銀行等在內的多家銀行紛紛向其索賠,其涉及的訴訟超120起,其本人面臨的債務糾紛金額近10億元,
巨額索賠背后,李兆會早已不見蹤影。2017年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公布了兩條執行資訊引起輿論關注,“被執行人李兆會,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被執行人上海海博鑫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張亞敏出境。
據悉,作為海博鑫惠高管,李兆霞也被一起限制出境,此外,法院還將李兆會列為失信人。不過,兄妹二人至今去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