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在MAHB時尚先生盛典上,羅永浩獲得“時尚先生”獎,并首度回應,限高已達成和解,還債在穩步高效進行,在頒獎盛典上,老羅“金句”頻出,
老羅發表獲獎感言時表示:“首先感謝時尚先生給我頒發這個獎,這個獎對我其實聽重要的,2008年的時候我得過一次,然后在接下來的艱難又快樂的12年里,每次別人對我說三道四,甚至對我的著裝都說三道四的時候,我總是因為有這個殊榮得意地跟他們說,你懂個屁,老子是時尚先生,”
“由于上一次的獎有12年了,所以它的功效在慢慢消退,那么這次非常及時地時尚先生又給我頒發了這個獎,我相信接下來的12年會走得更加硬朗。”
隨后,話鋒一轉,羅永浩提到了前兩天媒體報道的自己有100多個官司在打著,又上了被限制高消費名單,事先定好的來上海的機票被迫取消之后,坐了17個小時的車來到上海,還會坐17個小時車回去。
頒獎典禮后,羅永浩發微博呼應稱,限高已達成和解,后續還有可能再上限高,但還債在穩步高效進行。
據了解,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