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布《關于加強出租房屋停放電動車和充電管理的重要通知》,
通知稱,為預防電動車火災,加強出租房屋停放電動車和充電管理,請各住房租賃企業自即日起全面排查本機構出租房屋,及時制止承租人在房間內停放電動車和充電行為;承租人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屬地居委會、村委會報告。
今天下午,北京消防發布通報,9月20日3時21分,北京市119指揮中心接到通州區玉橋街道幸福藝居小區6號樓4單元3層戶內起火的報警。接警后,119指揮中心立即調集力量前往處置。火災撲救過程中,共在樓內營救疏散出10余名群眾。
火災造成5人死亡,經初步調查,火災系3層租戶將電動腳踏車鋰電池帶入戶內充電,充電過程中電池發生爆炸起火,具體原因仍在調查中,
此外,北京消防還發布了電動腳踏車安全使用指南:
1、強化源頭安全
購買電動腳踏車及電池時,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切不可貪圖便宜,購買“三無”產品。
2、注意停放、充電安全
停放和充電應在室外充電場所(充電樁或充電柜),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停放和充電,不私拉電線“飛線”充電;充電器必須使用與之匹配的原裝充電器。
3、及時更換舊電池
避免電池“超期服役”,電池續航里程明顯下降,應及時更換新電池,切不可貪圖省錢,“帶病”運轉,
4、不改裝、不混用
不擅自改裝電動腳踏車和電池;如需更換電池,應到原購買場所購置原裝電池,
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