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湖南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宣判,貨拉拉乘客墜亡案涉事司機、被告人周陽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已被羈押半年多的周陽春,得以當庭釋放。
之后,周陽春的妻子李某透露,丈夫表示不上訴,但她準備接丈夫回家后再商量計議,
9月27日深夜,據媒體曝料,據周陽春家屬表示,周陽春對判決不服,已在上訴期內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
據悉,岳麓區法院在9月16日將一審判決書送達至周陽春手上。
9月23日,周陽春夫婦向岳麓區法院和長沙中院都寄出了上訴狀,并在9月26日也就是上訴期的最后一天,還向法院確認是否已經收到其上訴狀。
周陽春說:“整個從提出偏航到最后‘跳車’只有1分鐘,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車’的過程,又只有3秒鐘。這么短的時間,我怎么預見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么多。”
周陽春此前坦承,現在對融入社會有一定的顧慮,沒有心情再去從事貨拉拉司機這份工作,對于向往的工作,別人也不一定會接受自己,估計在沒有生活來源的情況下,只能做回老本行,做廚師。
周陽春還認為,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自己不會說話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