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經濟和電商的發展,在網路上開始出現了各種千奇百怪的新職業、新服務,其中一項“日租男友/女友”的情感體驗類服務非常引人注意,
據相關報道,在不少平臺上都能找到這種服務,這些男友/女友可以配客戶逛街、哈拉、喝奶茶、吃小吃、拍大頭貼等等,有些會明文標注拒絕牽手、接吻、喂飯等,且這種服務價格不菲,有的30分鐘就要收費190元,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則直接明說:“牽手是要另外收費的,一次100元。”
雖然說這些陪逛街、陪玩游戲的服務看似并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其背后卻暗藏著巨大的危機,
有報道稱,上海政法學院教師、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郗培植認為,租借“一日男(女)友”的行為從法律關系來看是雙方訂立了一份類似勞務合同的契約,租借人支付報酬,“男友”或“女友”提供哈拉、陪逛街等正常服務,
但需要注意的是,服務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并且不違背公序良俗”,“由于男女朋友身份關系的特殊性,在一些特定的場景中,極易產生違法甚至犯罪行為。”
他認為:“該類行為游走在違法的邊緣,存在極高的自身權益遭受侵害的風險。建議年輕人正視、珍重感情,避免自身遭受侵害。”
據悉,目前的“日租男友/女友”類似的服務,無法在法律層面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有關賣淫、嫖娼的處罰規定對其進行管制,
上海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透露,前述事實的認定有兩個“關鍵點”——一是發生金錢交易,二是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一日男友”雖有明顯的金錢交易情況,但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其發生關系,就無法納入管理,“處于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