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廣大網友稱贊方便的快遞已經變了,送上門已經變成了送到驛站或者快遞柜,而且電話都不打,發給短信通知就完事了。現在浙江開始立法規范快遞業,未按要求上門投遞可被罰款2000元,
據報道,9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快遞業促進條例》,將于明年3月起施行,
《條例》明確,按運單上注明要求上門投遞,或未按收件人電話、資訊回復要求上門投遞,由郵政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目前為了更高的送件效率,未經用戶許可,快遞員和快遞企業普遍選擇將快遞放入驛站和快遞柜,“去驛站、快遞柜自取”成了行業潛規則。
今年618期間,中消協點名快遞不送上門的潛規則,稱配送是網購、外賣等互聯網消費的最后一公里,
某種程度上來說,快遞員、外賣配送員是商品與服務和消費者“見面對話”的“窗口”和“前哨”,其服務態度直接影響到客戶消費體驗,
送貨不上門、擅放快遞柜等問題雖多次明令禁止,但仍被諸多消費者頻頻吐槽,
無論是平臺商家,還是投遞網路,都不能只注重向“送出去”要效率,而無視與用戶“接過來”的感受同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