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話被“蹭熱點” vivo索賠500萬元:法院判了

大家在網上是不是經常能看到跟某個名牌行動電話相似的產品?大陸四大品牌華米OV都被人蹭過類似的熱點,然而打擦邊球是有風險的,vivo日前起訴vivi商標侵權的官司就贏了,

作為大陸四大品牌之一,vivo行動電話是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沃公司”)生產的產品,品牌知名度及影響力也是很多小公司山寨的目標之一,深圳福田區法院日前就判決了一起商標侵權案,其官微公布了詳細內容:

為防止他人侵權,維沃公司于2012921日注冊了9773708號商標(1),分類涉及電傳真設備、內部通訊裝置、手提電話等,有效期至2022920日,

據悉,2019年,維沃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起訴深圳市某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通公司)、深圳市某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訊公司”)

某通公司在其生產的行動電話產品上使用極為相似的“vivi”作為商標,并注冊相關域名網站并在某寶多家店鋪進行大規模宣傳和銷售。

而某訊公司在某寶網上注冊名為某訊科技的店鋪,通過該店鋪銷售多款被告某通公司生產的使用了 “vivi”作為商標以及品名的行動電話產品,并且銷售數額巨大。

維沃公司認為上述兩公司大規模惡意攀附、搭便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對第9773708號(圖1)注冊商標享有的專用權,給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遂向福田法院訴請兩公司停止侵權并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500萬元及相應維權合理開支,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某通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行動電話上使用與原告第9773708號(圖1)注冊商標近似的“vivi”標識(2),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要求被告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帶有“vivi”標識的產品,并去除庫存侵權產品上的侵權標識。

同時,要求被告某通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3.5萬元及訴訟費用等合理開支10萬元,而某訊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及訴訟費用等合理開支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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