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蘋果iPhone 13開賣首日,在湖北一家蘋果店里,一男子在購買首批iPhone 13時被抓,
原來,這名男子湯某曾入室偷竊17萬元,被抓時,他正在買iPhone 13,他加價1000元購買,還預訂了一部送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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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后,湯某交代自己是一名洗車工,他歸罪于女友太現實,有車有房才結婚。“你說現在的女孩多現實,你說成了沒錢(結婚)有用嗎?”
他覺得打工掙錢太難了,于是想偷筆錢創業討好女友。
據了解,湯某有過盜竊前科,這次得手后,湯某第一時間買了新衣新鞋,被抓時僅剩6萬余元現金,目前已被刑拘。
網友評論:
自己不努力然后怪女孩子
第一時間給自己買新衣新鞋加價買行動電話,怪女友現實!?
他還想創業……
蹲他旁邊的小貓咪好無辜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10萬元以上已經屬于數額特別巨大,量刑可能在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