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被罰34.42億:3%背后的玄機

10 月 8 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美團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 12.89 億元并處罰其 2020 年大陸境內銷售額的 3%,計 34.42 億元,

對此,美團回應:


美團回應被罰|美團公眾號

已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美團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對此,我們誠懇接受,堅決落實,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指導書》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絕“二選一”,

美團將以此為戒,依法合規經營,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更好地服從和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努力為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多做貢獻,

美團二選一

今年 4 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美團在大陸境內網路餐飲外賣平臺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

半年后,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正式出爐,

《決定書》顯示,這次處罰主要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綜合考慮美團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依法對美團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處罰結果包括,責令美團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 12.98 億元,并處以其 2020 年大陸境內銷售額 1147.48 億元 3% 的罰款,計 34.42 億元。

《決定書》寫道,自 2018 年以來,美團濫用在大陸境內網路餐飲外賣平臺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以實施差別費率、拖延商家上線等方式,促使平臺內商家與其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并通過收取獨家合作保證金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懲罰性措施,保障“二選一”行為實施,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妨礙了市場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削弱平臺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損害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同時,市場監管總局還向美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完善平臺傭金收費機制和算法規則、維護平臺內中小餐飲商家合法利益、加強外賣騎手合法權益保護等進行全面整改,并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確保整改到位,實現規范創新健康持續發展,

“3%”的背后

美團是近半年來第四例實行“3% 處罰”的公司,

將近兩周前,9 月 27 日晚,公牛集團發布公告稱,收到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實施壟斷協議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公司被處 2020 年度大陸境內銷售額 3%的罰款,計 2.9481 億元,

此外,先前還有上海食派士、揚子江藥業兩家集團被處以相同比例的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同因“二選一”違反反壟斷法,但是美團的罰金僅為 2020 全年銷售額的 3%,即 34.42 億元;而阿里的罰金則是全年營收的 4%,超過 182 億元,

由于體量不同,美團罰金的金額必定要比阿里的少,但和此前外媒的 10 億美元相比,依然少了不少,

至于 1% 的不同比例,或許可在監管的公告中找到一些線索。

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顯示,美團有主動承認、主動提供證據、主動全面自查整改行為,總局考慮了美團在調查過程中主動提供了執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重要證據、停止“二選一”行為并全面自查整改、積極退還已收取的獨家合作保證金等因素,做出上述處理意見。

除了美團積極配合調查等原因之外,這次的判決也顯示出了監管對于網路外賣平臺相關市場的界定標準,

在此次對美團的處罰案例中,市場監管總局分別從平臺功能、市場類型、用戶群體等角度,分情況分類別對網路外賣平臺的市場進行了界定。

公告中,市場監管總局很清晰地寫有“美團這類網路外賣平臺的相關產品市場為網路餐飲外賣平臺服務市場”、“與線下餐飲服務不屬于同一相關商品市場”、“兩者不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等表述。

這意味著,線上的網路外賣服務平臺和線下的餐飲業并非替代關系,兩者之間也沒有直接的對抗與沖突,

美團因反壟斷被行政處罰,并不會造成網路外賣平臺整體的萎靡,實際上,美團遭遇反壟斷打擊后,整個網路外賣平臺的平臺經濟將會朝著更完善更合規的方向良性發展,

除了“二選一”,美團還一直因騎手權益問題飽受詬病。市監局在《行政指導書》最后,要求美團加強對騎手權益的保護并連續三年向市監局提交自查報告,也是某種程度上對于網路外賣平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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