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第一槍!為什么中彈的是阿里、騰訊、順豐?

12月11日,國家提出了“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指導意見,沒人能猜到,幾天之內,國家監管層面對于巨頭的反壟斷處罰就開出了“第一槍”。

12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出公告,表示將對阿里旗下的阿里巴巴投資、騰訊控股的閱文集團、順豐旗下的豐巢網路進行頂格處罰,每家公司處以50萬元罰金。

公告顯示,三家受到處罰的公司分別是:阿里巴巴投資收購銀泰商業股份、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豐巢網路收購中郵智遞科技公司,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三家公司被處罰的原因不是因為真正形成壟斷,而是“未及時申報,且造成惡劣影響”。

公告還顯示,監管層面正在調查由騰訊主導的斗魚、虎牙兩大游戲直播平臺的合并案,

阿里、豐巢和閱文集團三家公司同天表示,已經收到通知,“并將積極落實”,

是否壟斷,監管說了算

本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的三家公司,來自不同領域,收購理由方式也各不相同,

例如阿里和銀泰,兩者在零售的線上和線下已有多年合作經驗,為了加強對于線下的控制,阿里通過旗下投資公司,從2014年開始,通過三次投資收購了銀泰超過70%的股權,成為后者控股股東,

2018年8月,騰訊控股子公司閱文與新麗傳媒等簽署協議,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并于當年10月完成交割,閱文主要業務是網路文學和在線閱讀,擁有大量文學類IP;新麗傳媒主要從事視訊和娛樂節目制作以及發行,兩者結合可以直接打通從IP到影視作品的生態。

順豐旗下的豐巢網路是大陸快遞柜行業的翹楚,曾在年初鬧出過“快遞柜付費事件”,飽受爭議,今年5月,豐巢網路以換股方式取得中郵智遞100%股權,并于當月完成交割。豐巢網路和中郵智遞均從事快遞末端投遞服務中的智能快件箱業務,分別運營“豐巢”、“速遞易”品牌智能快件箱。通過收購中郵,豐巢擴大了在快遞柜行業的份額。

公告顯示,三項交易都是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路分別取得了控制權,屬于《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但是,經過監管層調查評估,上述三起案件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三家公司受到處罰的理由是,“有申報義務但沒有依法申報”,根據《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達到申報標準的經營者集中,應當事先向市場監管總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三家公司的行為類似于“上車還不及時補票”,所以遭到處罰,

而由于三家公司分別的收購案,沒有造成壟斷或者排除競爭,所以監管層并沒有要求三者進行“限期處理股份和資產或者轉讓營業”來讓“行業恢復到集中前狀態”。

合并也在范圍內,互聯網非法外之地

公告中還顯示,監管總局目前正在調查由騰訊公司主導的廣州虎牙和武漢斗魚兩家公司的合并案,雖然和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權收購不同,虎牙和斗魚的合并屬于“協議控制結構的經營者集中”,同樣屬于《反壟斷法》的管轄范疇,本應及時向監管層申報。

相對于三家公司的收購,50萬的處罰并非一個很大的數目,監管層認為,這樣的舉動“向社會釋放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打消一些企業可能存在的僥幸和觀望心理,產生相應的威懾效果”。

同時,監管也認為,《反壟斷法》對于實施集中企業的罰款額度確實不夠,威懾力有限,而這些改進將在之后的修正案中有所表現,

監管在公告中強調,《反壟斷法》“適用于所有主體,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互聯網行業并非反壟斷法外之地,

從本次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來看,不僅瞄準了阿里騰訊等大公司,而且時間甚至追溯到2014年,細心程度可見一斑,

對于互聯網行業來說,收購公司為生態發展作準備早已經是習慣動作,由投資行業所主導的超級并購案在前幾年也是屢見不鮮。

但是,從現在開始,這些行為都需要先通過監管層的申請才能有所動作了。雖然只是50萬元的處罰,但是其“警鐘長鳴”的影響顯然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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