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星傾情推薦”“某某明星也在用的投資理財平臺”……一段時間以來,多起明星代言“翻車”事件引發關注,涉及消費、投資等諸多領域。
面對消費者維權和社會質疑,收取代言費動輒數十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明星多回應:萬分抱歉、已經解約、敦促解決、下不為例……代言明星盡管在當時陷入巨大輿論風波,最終往往不了了之,有的明星以“體驗官”等頭銜規避代言風險,方便關鍵時刻“甩鍋”,
業界專家接受新華網采訪時表示,對于明星代言應加強監管,完善法律,加大執法力度。
近年來,頻“翻車”的明星代言包括涉嫌虛假宣傳、有質量問題的生活用品,收了加盟費就跑路、涉嫌詐騙的餐飲品牌,甚至還有涉案金額動輒數億元的爆雷理財平臺……
今年4月底,著名影星代言的網紅燕窩品牌“小仙燉”,宣傳的即食燕窩原料、干燕窩含量、商品產地等10項指標與真實情況不符,被有關部門處以20萬元罰款。
今年2月,知名主持人被投資者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訴至法院。2018年,該主持人曾為網路投資平臺“網利寶”錄制多條視訊廣告進行宣傳,2019年,“網利寶”爆雷,截至立案偵查,“網利寶”累計成交金額高達259.7億元,借貸余額30.3億元,波及4萬余名出借人。
自2014年以來,明星代言的互聯網投資理財平臺爆雷事件高達十余起,其中“網信理財”爆雷金額達750億元。
此外還有品牌加盟涉嫌詐騙“跑路”,今年5月,著名女影星代言的奶茶品牌“茶芝蘭”涉嫌詐騙,據警方公布,該公司以虛假奶茶品牌吸引加盟商,以虛假宣傳對外推銷加盟服務,伺機實施合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7億元。
法律專家表示,按照廣告法,明星代言的產品或者服務出現問題,根據具體情況,有些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但記者調查發現,不少明星代言雖然“翻車”,但受到處罰的并不多。
今年1月,北京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公告,其中明確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要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公告指出,演藝人員、公眾人物在接到部分網貸平臺的代言邀請后,對于平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沒有合理審查、作出不實宣傳帶來的負面影響,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4月,大陸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二期風險提示,明確提示,代言人和金融產品供給主體應依法合規履行責任,明星等公眾人物代言,應當遵守廣告法等法律法規,接受代言前,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