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有毒減肥藥!初代“炫富網紅”郭美美獲刑兩年半

兩個月前,初代“炫富網紅”郭美美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捕審判,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審理之后,處理結果終于出爐。

據報道,2021年10月18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據官方此前通報,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將生產商曾某某等人生產的減肥糖批發給下級銷售代理趙某、李某等人,趙某等人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至全國各地,

2021年1月,趙某發展郭某某(郭美美)為銷售,郭某某通過微信、微博發布廣告,銷售減肥糖。該系列案中的減肥糖中均檢出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據了解,郭美美等人銷售的減肥藥賣家高達69元一粒,但成本只需要8毛錢,而且其中還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里的成分西布曲明,會危害人體的心腦血管、肝臟、腎臟,甚至導致猝死,

西布曲明最初是給重度肥胖癥患者使用的一種處方藥,2010年10月30號就被國家列為禁藥,禁止添加在食品包括減肥產品當中,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西布曲明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糖依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包含郭美美的案件中,警方共搗毀生產窩點3處、銷售窩點24處,現場查獲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生產設備3臺以及外包裝20000余件,涉案金額達500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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