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郭美美一審獲刑2年6個月:曾痛哭稱自己活得挺失敗的

從跨區法觀公眾號獲悉,2021年10月18日14時,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21年8月13日上午9時30分,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以下簡稱上鐵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幣7萬余元。期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后,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審中,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及其委托的律師進行辯護,充分行使其相關訴訟權利,

庭審時,郭美美在做最后陳述時哭了,她哽咽著說,自己從2014年就出事坐牢,出獄后僅一年再次被抓,她表示很后悔,稱“我活得挺失敗的”,“對不起關心支持我的粉絲”。

這已經是郭美美“二進宮”了,早在2014年,郭美美就曾因多次組織他人進行賭博活動,且情節嚴重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最終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為期5年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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