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援引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26日上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镕涉嫌濫用麻醉劑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李在镕罰款7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8萬元),
根據指控,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李在镕涉嫌在首爾一家整形外科醫院,非法注射40多次麻醉劑異丙酚。
異丙酚是一種鎮靜劑,通常用于一些整形手術和皮膚病治療。韓國2011年將它界定為精神藥物,規定只能用于特殊醫療,出于其他原因注射異丙酚涉嫌違法,
本月早些時候,李在镕承認濫用麻醉劑,在10月12日簡短的初審中,他表示,從2015年到2020年,他注射過41次異丙酚(一種用于麻醉的鎮靜劑)。
檢方要求對李在镕處以7000萬韓元的罰款和1700萬韓元的額外費用。檢方表示,李在镕以治療皮膚或與合法治療無關的名義,多次使用了異丙酚,
“這件事的起因確實是為了治療,但我感到非常遺憾,我會確保這種事不會再發生,”李在镕稱,他自被釋放后就沒有使用過這種藥物,
資料顯示,異丙酚一般指丙泊酚,是一種短效靜脈麻醉藥,用于全身麻醉的誘導和維持。靜脈注射后迅速分布于全身,40秒鐘內可產生睡眠狀態,進入麻醉迅速、平穩,
異丙酚是臨床上廣泛使用的靜脈鎮靜催眠藥,1986年,異丙酚在英國成功上市,商品名“得普利麻(Diprivan)”,是醫藥界巨頭阿斯利康的明星產品,
當年奪走巨星邁克爾.杰克遜性命的罪魁禍首,就被認為是異丙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