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人臉、DNA等作為生物資訊,也是最安全識別方法之一,但由于目前指紋驗證、人臉識別等設備的泛濫,資訊泄露同樣備受關注,
據媒體報道,來自河南鄭州的陳先生表示,自己買的房子,2年來卻不能正常出入。只因小區物業安裝人臉識別的門禁需要“刷臉”,而自己只能“蹭臉”跟隨其他業主回家。
根據陳先生的說法,小區的人臉識別門禁已經使用了有大約2年的時間了,因擔心自己的資訊安全被泄露,就不想錄入人臉識別系統。
2年來,他全靠別人人臉識別后打開門才進去的。但有時候出差半夜回來,就沒有人開門,有時候需要等1個小時才能進去,
陳先生表示,自己買的房子卻不能自由出入,就很苦惱,覺得這樣十分不合理,想要物業給一個說法,或者把之前另外一個用刷卡的門禁連上網,讓自己能夠刷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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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只采用人臉識別作為小區唯一的門禁,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在安裝之前已經向全體業主進行了民意調查。結果大多數人同意,并且也為了更好的管理小區,才升級為了人臉識別系統,
目前,該小區的常住人口基本都錄入人臉識別系統了,從安裝使用到現在,目前為止只有陳先生一人反映該問題,而其他業主基本上都認同人臉識別門禁,覺得比以前更安全和方便。
此外,陳先生不想錄入人臉識別也作為業主的權利,物業方面也沒有強制必須錄入,陳先生的這種特殊情況,如果開車的話是可以直接識別進來的,另外,早晚東門一直有保安執勤,也可以人工放行,也向相關負責人匯報該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最高法針對審理人臉識別技術相關案件的相關問題中,對刷臉技術就有明確規定:強制要求居民錄入人臉資訊,并將人臉識別作為出入小區的唯一驗證方式,這種行為不符合“告知同意”原則,小區物業不能以智能化管理為由,侵害居民人格權益,
此外,10月28日,中消協發布消費提示,人臉識別作為一種敏感個人資訊,一旦泄露容易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甚至還可能威脅公共安全。
小區物業、經營場所不能強制業主或消費者進行人臉識別,應當提供其他替代性的驗證方式供業主或者消費者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