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大促越來越近,你是不是被商家的各種促銷給搞的頭昏腦脹?
對于雙11各種花里胡哨的促銷,經濟日報今天發文稱,豈能因“雙11”練成福爾摩斯。為了參加“雙11”,消費者不僅要弄懂比奧數還復雜的滿減、滿贈、紅包、禮券規則,還得把自己練成福爾摩斯,識破其中的套路。這不是消費者應該承擔的責任,也不是放心消費應有的良好環境,
對此,平臺經營者首先要承擔主體責任,其次,監管部門也要監測大促期間可能出現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中消協最近發布的“雙11”消費提示,著實給剁手黨們潑了一盆冷水,“促銷規則套路復雜”“直播帶貨良莠不齊”等問題層出不窮,最關鍵的是,根據消協組織多年的價格監測和消費者投訴,一些商家的“雙11”促銷價格與平時并無差別,甚至還可能會是全年最貴。
近幾天,消費者關于“雙11”先漲價后降價、虛假促銷的投訴數不勝數。在此,有必要請商家、平臺和消費者重溫去年“雙11”前夕出臺的《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雙11”全年最貴,消費者找誰說理?首先,平臺經營者要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平臺發現商家在統一組織的促銷中出現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采取必要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資訊記錄,依法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并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違法行為,這在法律法規上壓實了平臺監督商家的主體責任。
監管部門也要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監測大促期間可能出現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應堅決查處,及時曝光,
說實話,現在很多消費者并非真為了便宜個幾塊幾角錢,參加“雙11”無非是湊個熱鬧。但消費者的信任一旦被透支,他們可就要“不買立省100%”了,
其實在這之前,有關部門也發出了相關提示:“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在即,市場監管總局向全國互聯網平臺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關于規范“雙十一”網路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旨在規范促銷經營行為,切實維護“雙十一”期間網路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